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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5-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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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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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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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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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1601000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红河县关工委建设并组织实施。
2.指导乡镇关工委、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抓好其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指导县乡村三级关工委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关工委干部的培训工作。
4.指导乡镇、学校关工委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活动。
5.指导全县“五好”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6.负责协调各方帮助、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加强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
7.负责协助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协助做好失足少年帮教工作。
8.负责协助推进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9.负责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老少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10.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遵照中央关工委和省、州关工委关于2016年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通知要求,年初及时作了研究安排,认真开展“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一是从全县近两年已审决的案件中,挑选了20个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印发到各乡镇关工委,并组织法制演讲队深入学校、社区、村委会进行演讲,使全县青少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教育,进一步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二是县关工委与县教育局、县司法局配合,在县看守所开展现身说法教育活动,由在押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作现身说法,参观监宿、在押人员生活状况、看守所现代化管理设施和装备等活动。此次活动敬重、庄严,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秩序井然,活动之后确实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悟。在县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的精心组织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广大青少年的积极参与下,涌现出了一大批贡献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为更好地营造读书、学习氛围,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经各地认真选拔推荐,并经县“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对活动做得较好的红河县第一中学等7所学校和陈红松等26名学生于2017年5月18日给予了表彰。
2.着力开展“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自2014年12月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基层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红办发〔2014〕156号)文件以来,县关工委始终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抓计划,季度作对照检查,年中有小结,年底组织检查考评,达标的给予授牌奖励。通过评比,2017年5月18日,对荣获“五好”基层关工委称号的迤萨镇、浪堤镇、宝华镇、阿扎河乡4个关工委和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普全宝等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截至目前,全县13个乡镇关工委中,已有8个乡镇关工委获得“五好”基层关工委的荣誉称号,占全县13个乡镇关工委的62%,提前实现了三年内“五好”基层关工委达到60%以上的计划目标。今年底,我们还将对未达到标准的5个乡镇关工委进行考评,做到达到一家,评选一家,表彰奖励一家。通过开展“五好”基层关工委的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健康发展。
3.开展贫困学生救助活动。红河县关工委一直以来都积极向省州关工委争取资金,开展对贫困学生的救助活动。2017年,向省关工委争取得2万元的救助金,并及时全额发放给了45名家庭贫困、积极好学的学生,其中:小学生20名,每名300元;初中生22名,每名500元;高中生3名,每名1000元,共2万元。通过开展贫困学生的救助活动,为部分贫困学生解除了后顾之忧,圆了他们的求学梦,为和谐社会建设尽了一点应有的努力。
4.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是永恒的主题。本着扶贫先扶志的要求,以学校为依托,以家长、青少年为教育对象,各乡镇关工委、中小学组织演讲员,配合精准扶贫工作队,到学校、村委会、社区召开家长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演讲,传授家教经验,教育帮助家长、孩子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通过读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技能,走脱贫致富道路的思想。深刻认识“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国兴”。今年,县关工委结合本单位工作人员年老、人少、交通工具缺乏的实际,深入到红河二小、莲花塘小学、安帮小学等城区内的学校开展教家知识经验讲授活动,同时,对在家教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尽力帮助解决。比如:力所能及地给学校赠送一些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等运动器材和一些学习书籍等。开展家教工作深受各位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收到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家教工作,扩大家庭教育覆盖面,县关工委领导经过大量的工作,收集整理了中外许多家教经验,在准备出版一本“家教锦囊”书籍,送审稿正在编辑中。
5.切实做好“辉煌与梦想”主题教育活动。“辉煌与梦想”主题教育活动,是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以党史国史教育为主线,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为基本途径和主要载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党史国史,深刻感受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坚定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努力做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县关工委按照省州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做好“辉煌与梦想”主题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已征订“辉煌与梦想”(中学读本)120本,科书已到位,并全部分发到全县14所初中学校,要求他们结合各学校实际开展好党史国史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和征文竞赛活动,并将优秀者和优秀文章推荐上报县关工委,以便将优秀人员和优秀文章推荐上报上一级关工委。
6.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自2017年6月州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省全面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通知》(云综治办〔2017〕7号)和《关于印发< 云南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未司办〔2017〕3号)两个文件以来,县关工委及时与司法局、公安局等成员单位领导联系,召集及时召开成员单位领导会议商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由县关工委负责草拟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通过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县委办公室(红办发〔2017〕106号)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和各乡镇。截至目前,一是已成立了《红河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红河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落实了办公室,购置了办公桌椅、文件柜;三是落实了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工作专职人员1名(“五老”人员)和3名工作人员2017年10-12月3个月的工资待遇,现尚缺的1名“五老”工作人员和1名年轻人员正在进一步落实中;四是全县十三个乡镇都已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红河县关工委。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关工委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人。人员情况,部门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编1人,公益性(合同工)岗位2人,驻会老同志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2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8万元,占总收入的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5万元,占总收入的7%。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6%,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2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3%,主要原因分析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费等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关工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关工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上年对比减少7.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在编车辆交由平台管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5万元,完成预算的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4万元,下降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25万元,下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费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占88%;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59万元,无出国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调研工作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车古乡进行留守儿童之家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关工委资产总额50.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9万元,固定资产4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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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59 | 4.09 | 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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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5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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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 绩效自评信情况
未开展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工委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四、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十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十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1601111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10190532160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