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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241-35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隶属红河县卫生局主管的独立核算、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全额事业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事业单位。阿扎河乡卫生院下属6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其工作职责是:对所辖区内的儿童和妇女开展保健工作及出生儿童的统计上报,同时开展对所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协助乡卫生院处理各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并加强对各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一旦发现立即上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病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管理好村卫生室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为村卫生室的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属6个村卫生室分别是:乐育卫生室、龙车卫生室、大新寨卫生室、窝伙垤卫生室、尼美卫生室、然仁卫生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专技编制13,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43,289.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7,122.06元,占总收入的48.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016,167.57元,占总收入的51.6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总收入5979821.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4512.92元,事业收入3314538.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532.22万,主要原因分析收入比去年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009,847.82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511.25元,占总支出的78.88%;项目支出1,269,336.57元,占总支出的2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合计6093200.67元。其中:基本支出5215941.34元,项目支出877259.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万,主要原因分析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对应的相关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40,511.25元。2017年基本支出5215941.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5430.09万,主要原因分析事业收入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9,336.57元。2017年项目支出877259.33元,与上年对增加392077.24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建项目增多开支增加主要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艾滋病防治筛查,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等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0,777.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7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4512.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政府加大了对公共卫生、基本药物的扶持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9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职工人员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49,85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7%。主要用于卫生院的运转入劳务费、乡医生活补助、差旅费、办公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标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5,166,624.68元,其中,流动资产3,695,634.1元,固定资产1,470,99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1,136.4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536.42元,固定资产增加180,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66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66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