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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35245-62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为一所承担着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救治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扶贫的乡镇卫生院。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推进医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执行零差率销售,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2、积极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改善群众就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我镇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以居民健康为核心,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高血压、糖尿病人、重症精神病患者实行规范管理,开展65岁以上老人及0—6岁儿童免费体检、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等工作。

4、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形成扶贫帮困的合力,加大卫生扶贫力度,是加快落后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院高度重视定点结对扶贫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服务于我旗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加大定点结对帮扶工作力度,全面扎实的做好定点帮扶规划任务的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419,7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0,003.28元,占总收入的48.2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319,746.62元,占总收入的51.7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6,324,968.65元增加94781.25元增幅约1.5%,主要原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事业收入都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298,596.47元。其中:基本支出5,455,324.67元,占总支出的86.61%;项目支出843,271.8元,占总支出的13.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6,323,007.66元减少24,411.19元,减幅约0.39%,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55,324.67元。与上年对比5,892,744.04元,减少437,419.37元,减幅约为7.42%,减少的原因2018年乡镇卫生院人员无基本建设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3,271.8元。与上年对比430,263.62元增加413,008.18元,增幅约为95.99%,要原因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量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艾滋病防治筛查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743.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83%。与上年对比2,071,763.87元增加1,129,979.18元,增幅约为54.5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相关服务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92,26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6%。主要用于财政拨款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4,863,827.8元,其中,流动资产3,203,401.48元,固定资产1,660,426.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5,928.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74,978.07元,固定资产增加160,9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88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88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