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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5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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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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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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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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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41901000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制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红河州县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三)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四)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县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监督管理本县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做好我县二氧化碳观测仪器的观测、记录和数据上报工作;加强全县21个宏观观测点的观测、记录和数据收集工作,对各种宏观异常现象进行及时深入调查核实和连续跟踪分析。
2、加强震情跟踪和震情会商工作。
3、加强震情值班工作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反映震情。
4、积极推进地震观测中心站项目的建设。
5、继续推进架车乡规普基准台和石头寨乡石头寨基准台的建设。
6、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大白能测震台站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红河县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8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收入调整增加41.52万元。项目支出收入调整增加4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4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5.61万元,占总支出的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9.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34.24万元(人员增加1人)。2、项目支出减少24.3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地震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24万元,增加3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各项工资福利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地震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39万元,减少81%,主要原因分析;监测台站主体工程未动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防震减灾宣传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宣传资料及创建科普示范学校等费用支出,2、群测群防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群测群防队员培训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支出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支出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3.地震预测预报(2200405)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地震群测群防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地震事业机构(2200450)支出11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主要用于保障地震事业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宣传培训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的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无预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2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公务车辆外出次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93万元,增长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4万元,增长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2.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2017年红河县地震局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震事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4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72万元,固定资产85.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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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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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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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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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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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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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0.15 |
54.72 |
85.43 |
40 |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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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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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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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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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62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37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震局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2200405(地震预测预报),反应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四、2200450(地震事业机构),反应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红河县
地震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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