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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24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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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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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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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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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卫计部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附件3
红河县卫计部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13、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红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1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红河县卫生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州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精神,以“群众能否得实惠、医院能否得发展、政府能否得民心”为标准,以健康扶贫工作为重点, 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统筹兼顾、创新举措,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本年主要开展的工作有:1.医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3.加强项目建设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4.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5.全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6.防治艾滋病工作有序推进;7.计生工作有序开展;8.健康扶贫工作;9.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0.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11.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即1、行政单位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3、事业单位有:红河县人民医院、红河县中医医院、红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红河县宝华乡卫生院、红河县车古乡卫生院、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红河县甲寅乡中心卫生院、红河县架车乡卫生院、红河县浪堤乡中心卫生院、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红河县洛恩乡卫生院、红河县三村乡卫生院、红河县石头寨乡卫生院、红河县迤萨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卫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19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9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卫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54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2.92万元,占总收入的44.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0919.71万元,占总收入的55.87%;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32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减少79.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建项目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卫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0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4.4万元,占总支出的88.85%;项目支出2075.89万元,占总支出的11.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3.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对应的相关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207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建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299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34.16万元;2100399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万元;2100403款妇幼保健机构8.43万元;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48.44万元;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2.36万元;2100601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万元;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万元。2130504款卫生室房屋建筑物构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卫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53%。与上年对比增加20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心工作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8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1)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41万元;(2)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3万元;(3)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4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745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9%。主要用于:(1)2100101款行政运行293.46万元;(2)2100199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支出50.55万元;(3)2100201款综合医院783.01万元;(4)2100202款中医(民族)医院136.29万元;(5)2100299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34.16万元;(6)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1777.58万元;(7)2100399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86.22万元;(8)2100401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38.10万元;(9)2100402款卫生监督机构133.1万元;(10)2100403款妇幼保健机构188.79万元;(11)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18.82万元;(12)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77.21万元;(13)2100499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万元;(14)2100601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7.34万元;(15)2100716款计划生育机构128.02万元;(16)2100717款计划生育服务1万元;(17)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71.16万元;(18)2101016款食品安全事务支出0.3万元;(19)2101101款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4.95万元;(20)2101102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92.90万元(21)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65.99万元;(22)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
3、农林水支出(213类)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卫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万元,完成预算的2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9万元,完成预算的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2.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85万元,下降4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49万元,下降5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6万元,下降72.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9万元,占93.22%;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6.7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公车平台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卫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4.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下拨下属附属单位的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下拨下级附属单位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卫计部门资产总额3135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68.33万元,固定资产16876.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88.69万元,无形资产332.8万元,其他资产392.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33.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84.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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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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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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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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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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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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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1359.13 |
11968.33 |
16876.53 |
6702.77 |
607.5 |
2752.88 |
6813.38 |
0 |
1788.69 |
332.8 |
39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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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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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补助、基本药物、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主要针对资金到位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项目实施的群众满意度,通过自评,加强了资金的风险管理理意识,更好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社会满意度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