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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404-76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8
  • 时效性
    有效

甲寅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801000

甲寅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甲寅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甲寅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章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镇党委、政府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甲寅镇人民党政机关、财政所、文化站、农业、林业、水利,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5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甲寅镇决算总收入346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0.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甲寅镇部门决算总支出34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75元,占总支出的31.1%;项目支出2372.17万元,占总支出的68.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甲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0.75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9%;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11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甲寅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2372.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甲寅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2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

6.农林水支出18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7%。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事业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9%。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甲寅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5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71.82%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甲寅镇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甲寅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甲寅镇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7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甲寅镇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1422人,接待费开支7.9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甲寅镇人民政府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甲寅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655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70.84万元,固定资产381.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7.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52.43

6170.84

381.59

234.26

96.78

 

50.5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甲寅镇人民政府无采购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8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