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35405-803
-
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0-18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000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
4、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合并的审核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统筹安排全县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监督乡镇各学校、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普查、危房改造、校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育资源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年度履职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奖惩和劳动工资晋升的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中小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中、初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高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指导工作。
10、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我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组织推广普通话和协助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规划并指导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态,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争取资金,努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与上级部门勤联系、勤汇报,用足政策,把应争取的资金全部争取到位。2017年共争取项目资金1968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250万元。
2、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实施10个单体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3平方米,计划投资3457万元;二是实施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上级批复建设7个单体项目,建筑面积5363平方米,计划投资1220万元。三是实施其它项目。完成2016年20个农村教学点提升改造工程、2个单体72套教师周转宿舍项目的续建任务;四是加快推进红河一小迁建项目建设。所有项目已完成,秋季学期实现搬迁。
3、打造边疆名校,普高提质特色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招生工作。按照全州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及统一招生部署,县一中招生1084人,在校生达3275人;二是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建成学生食堂、公厕、浴室各一幢。启动艺体综合楼建设,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计划投资1260万元;三是实行本县高中学费全免。 2017年全县按每生每学期400元的标准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费6360人次,资金达131万元;四是特长办学成效显著。专业高考成绩明显,总上线192人(上线率达95.1%),其中本科上线118人、专科上线74人。
4.抓实中职招生,职业教育有突破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抓实中职招生工作。2017年就读中职学校学生达1386人,同比增加97人。继续办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学校被国家交响乐团列为艺术教育实践基地,一年来,该校多次代表红河州、红河县参加全国、省州各种民族民间大型歌舞演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以普惠为目的,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建设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10930平方米,计划投资3279万元;二是开展县级幼儿园等级创建工作。县幼儿园成功晋级为“省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三是加快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邀请国际计划项目组专家对46名乡镇(村级)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组织8个乡镇10名幼教教师到弥勒参加全州“幼儿园绘本教学与课程游戏化研讨活动”培训,不断提升幼教教师业务水平。
6.完善提质举措,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视导、毕业班教学质量检测、召开质量分析会、送教下乡等提质举措常态化,按照全州统一部署,对全县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七年级、八年级,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共6个年级的10个学科进行教学质量监督统测,加强监测结果运用,进一步补足学科,充分挖掘学生潜力,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
7.多措并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一是配齐教育均衡仪器设备。投入413.347万元,为思源实验学校配备食堂设备、学生宿舍设备、图书及实验仪器设备、校园广播系统、80寸一体机10套;为车古哈垤小学配备70寸一体机18套。兵器集团投入扶贫资金300万元,为浪堤虾里小学等14所村完小援助14个计算机教室,为万年塘小学等9校援助1000套床架,为阿扎河中学等17校援助2000套双人课桌椅,为思源实验学校、甲寅中学、万年塘小学及浪堤小学等4校援建四个多媒体互动图书阅读室,极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二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与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签定了第三期红河县教育城域网合作协议, 131所学校接入城域网,覆盖所有村完小以上学校及有条件的村小和幼儿园。三是与云南达俊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合作协议,确保信息化设备的维护与使用。注册了全县教育微信公众号-侨乡教育,推送教育信息611条。四是积极参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和云南省中小学微课制作比赛活动,分别推荐作品18件、20件。五是举办小学语文及初中英语学科电子白板应用教学大赛,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水平。
8.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校长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在全县教师编制总量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师生比标准调整教育系统教师编制,解决162名城区教师长期借调的问题;二是加强教师队伍思想建设。开展 “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做合格校长” “强师德、铸师魂、正师风、树形象,做合格人民教师”及 “教师七不准七做到”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选派8名中小学校长到新加坡等地培训,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5070人次,其中“国培”远程或短期离岗培训1853人、州级各类培训88人、县级培训340人、履职校本培训2789人;四是做好评定工作,认定州级高中语文骨干教师1人,红烟园丁奖1人。五是多渠道补充师资。公开招聘教师111人,其中特岗教师招聘72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39人。六是完成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评审中级通过99人,初级通过302人。正高申报1人、高级申报433人,已送州高评委和正高高评委评审。
9.加强安全工作,创建和谐育人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纳入重点狠抓落实。县政府召开3次、教育局8次、联席会议3次统一部署全县校园安全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校园安全工作。二是防微杜渐,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综治办、教育、公安、市管、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8次,排查化解涉校纠纷2起,排查重点高危人群8人,整顿交通秩序6次,公安、住建、市管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车辆28台次,检查校园周边文具、玩具店30户,小杂食店250余户,依法没收过期食品8000余包(件),城管执法部门开展5次执法检查,整顿校园周边流动摊点25摊次,暂扣违法占道、经营工具等百余件,清理 “牛皮癣”、小广告千余处;三是限时整改,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各类安全工作检查,下达《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情况报告》26份,《安全工作检查登记表》135份,全县累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85件,其中现场治理整改259起,限期整改26起;四是积极妥善处置红河二中“4.24”校园突发事件。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总体稳定。
10.抓措施落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开展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对涉及教育信息进行比对核查,识别出全县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9029户、贫困人口87321人,因学致贫750户,占3.94%。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人员22544人,其中学前教育2309人、小学12731人、初中5105人、高中1217人、中职463人,大专及以上719人;二是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配套出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6个方案及办法,督促检查全县111所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推进情况,按照“一校一策”补足均衡短板,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今年州级复核、明年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奠定基础;三是落实精准资助的兜底工程。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初步构建了涵盖幼儿到大学的“免、助、奖、勤、贷、补”等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发放学前教育资助资金52.08万元,1736名幼儿受益;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665.44万元,春季学期学生受益45683人(含城区学校农村户口4926人),其中小学33160人,初中12523人;下拨中小学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516.68万元,下达学校公用经费3614.6万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9.28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5.05万元,1361名学生受益;发放中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9.86万元、100名学生受益(其中传承学校100人),春季学期免除学费12.4万元、124名学生受益(其中传承学校100人);做好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共办理1080名,同比增加386名,发放贷款金额786.45万元。实施云南省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奖学金”和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项目,分别对本县籍考取一本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优秀贫困学生,每年每生给予资助5000元,今年符合条件的分别有10人、5人,待省级评审通过后兑现;实施“红河州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资助政策,对本县籍学生考入“211、985”本科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确保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孩子不因学致贫、因贫失学;四是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落实全县控辍保学办法,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干部包祖到户,县教育局领导和干部职工包乡镇中小学、校长包学校、教师包学生的“六包”制度,加强寄宿制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建立“一帮一”或“几帮一”、手拉手关心帮助留守儿童或辍学学生配套机制,让每一位学生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因缺乏关爱而辍学失学。
11.加强学校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
健全德育机构,工作有计划有保障,“三风”建设有加强,校园文化有亮点,德育常规有落实,学生文明有提高,学校德育有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校园文体艺术活动,参加“红河州第二届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邀请家庭教育心理学专家买云霞老师团队到8所学校为3685名家长作“红河县家校共育共建营造心理港湾”专题讲座,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育人功能,为学生免费开放中心场所144天,免费提供艺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2000余次;接待青少年学生参观学习1500余人;举办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寒、暑假免费特长培训班两期,免费培训700人,免费提供学习用具1400套。成功开办了手工制作、葫芦丝等6个项目的周末特长培训班9期;成功举办寒暑假棕编竹编、开展“圆梦蒲公英、快乐同成长”“晴暖童心、爱心助学”公益性校外教育活动12次,参加活动的学生和家长11000人次,少儿英语等10个特色培训项目和两期教学成果展示。共有70名学员参加各级比赛,获“2017世界梯田歌舞之乡——元阳全国舞蹈邀请赛”一至三等奖等8项荣誉。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获“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跆拳道资格赛体育道德风尚奖”等2项荣誉。
12.加强学校党建,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抓好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成立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和指导我县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提升年”和“云岭红烛.育人先锋”“五强五好党组织”的总要求,加强州县党建示范校建设,党建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常规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将在这些学校实现深度融合,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得到提升,通过示范引领,力争在年底前实现所有中小学校的党建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二是抓好学校党组织覆盖工作。按“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的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集中组建覆盖工作,新组建76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总支部12个,学校党支部64个(包括1个联合党支部),基本实现中小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全面提高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夯实党在学校的执政基础。三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红河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把日常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于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在教育教学的各环节,贯穿到学校教育各方面。四是全面推进党务公开。会议公开4场次,文件公开5份,通报6次,微信平台15条,每个支部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公开50条以上信息。
13.加强廉政建设,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一是签订责任书,建立廉政档,与各中小学(园)校长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中小学(园)领导班子填报廉政档案(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告知书,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守住廉政底线;二是进行分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局班子成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局机关股室长及本系统内需要约谈的对象进行约谈;三是严格执行 “三述”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每年听取中小学校(园)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强化负责人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四是创新方式,强化监督。将纪委履职切入转移到对领导干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强化执纪监督,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持续转变。
14.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发展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教育局《侨乡教育》微信平台,《侨乡教育》杂志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2017年,《红河日报》、《红河教育》及微信平台采用47条,县人民政府网站、《侨乡红河》《红河青少年》采用112条,红河县电视台播发教育信息54条,县宣传部《手机报》发布信息59条;向县委“两学一做”办公室上报信息30余条;向县委组织部信息科报送信息60余条,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撰写时评45篇3.3万余字,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云岭先锋网、中国红河网时评栏目采用;局机关《侨乡教育》微信平台发布588条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信息。制作《沐浴均衡发展阳光 共享教育公平成果》等专题片。全方位、多层次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教育、展示教育,让全社会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全县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软着落和展示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红河县教育局。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红河县委党校。
3.其他事业单位38个,分别是:红河县教育局教研室、红河县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室、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红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红河县思源实验学校、红河县第一小学、红河县第二小学、红河县第一中学、云南省红河县第二中学、红河县幼儿园、红河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红河县教师进修学校、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红河县甲寅中学、红河县洛恩乡中心完小、红河县洛恩中学、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完小、红河县阿扎河中学、红河县石头寨乡中心完小、红河县石头寨中学、红河县乐育镇中心完小、红河县乐育中学、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红河县宝华中学、红河县架车乡中心完小、红河县架车中学、红河县浪堤镇中心完小、红河县浪堤中学、红河县大羊街乡中心完小、红河县大羊街中学、红河县车古乡中心完小、红河县车古中学、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红河县垤玛中学、红河县三村乡中心完小、红河县三村中学、红河县迤萨镇中心完小、红河县迤萨镇万年塘中心完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1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4 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33,817,986.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293,512.39元,占总收入的99.4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8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14,473.70元,占总收入的0.4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中小学基建项目投资等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41,548,351.21元。其中:基本支出515,727,176.31元,占总支出的80.39%;项目支出125,821,174.90元,占总支出的19.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中小学学校建设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5,727,176.31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821,174.9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中小学建设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实施10个单体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3平方米,计划投资3457万元,到位资金3451万元。其中,垤玛中学学生宿舍等3个单体项目基础已完工,正在主体施工中;大羊街中学等7个单体项目,招投标已完成,正在基础施工。所有项目预计2018年7月完工;二是实施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上级批复建设7个单体项目,建筑面积5363平方米,计划投资1220万元。目前,多脚小学教学楼等2个单体项目已竣工验收,哈阿小学教学楼等2个单体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装饰装修,他撒小学教学楼等3个单体项目,招投标已完成,正在基础施工,所有项目预计2018年7月完工;三是实施其它项目。完成2016年20个农村教学点提升改造工程、2个单体72套教师周转宿舍项目的续建任务;四是推进红河一小迁建项目建设。目前,综合楼、教学楼2个单体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内部装修,2幢教师周转宿舍、报告厅、实验楼4个单体项目正在加固改造,篮球场、厕所场地基本开挖完成,准备砌筑挡土墙工程,其余项目正在有序的推进中,力争所有项目2018年2月完成,春季学期实现搬迁。五是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建设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10930平方米,计划投资3279万元,到位资金1320万元。目前,乐育幼儿园等3个单体项目基础已完工,正在主体施工中;车古幼儿园正在基础施工;大羊街幼儿园2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准备基础施工。所有项目预计2018年6月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230,49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中小学建设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568,246,54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311,976,610.4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1%;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5,444,443.34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89,870,452.82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5%;其他资本性支出130,955,038.5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58,13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522,826.95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596.00 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5,633,713.78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917,90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1,973,093.48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7,944,807.78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
4.农林水(类)支出365,3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65,3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
5.住房保障(类)支出5,542,56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8,555.12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其他资本性支出5,114,009.09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7,620.00元,支出决算为215,328.08元,完成预算的5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477.98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850.10元,完成预算的40.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指导、检查、督查工作人次减少,导致相应的费用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8,651.81元,下降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1,980.14元,下降5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671.67 元,下降29.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指导、检查、督查工作人次减少,导致相应的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477.98元,占59.67%;公务接待费支出86,850.1元,占40.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477.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477.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工作、交流学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850.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850.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上级部门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5,793.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设备采购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教育局部门资产总额470,854,142.78元,其中,流动资产215,557,284.86元,固定资产254,693,023.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3,83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55,479.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035,615.32元,固定资产增加26,391,094.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2965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红河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111
附件【红河县教育局2017年决算报表201810180918326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