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20240913-135406-423
-
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0-18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001000
红河县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2、负责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指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7、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旅游培训工作。
8、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规划建设。围绕《红河县哈尼梯田景区创5A旅游总体规划》和《红河县迤萨马帮古镇景区创4A旅游总体规划》两个旅游总体规划,完成了《红河县迤萨马帮古城景区主入口区及核心区修建性详规》、《借湖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撒玛坝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安邦村旅游控制性详细规划》、《曼板游客集散中心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尼美自驾游营地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他竜村旅游控制性详细规划》、《绿树格梯田景区总体规划(2016-2030)》、《他撒旅游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一批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2.撒玛坝景区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1500万元修建撒玛坝万亩梯田6公里游步环型栈道,其中,新建2.765公里石栈道已完工;2.5公里撒玛坝梯田景区木栈道已基本完工,待本月最后一道工序(第二道木油和刷清漆)完工后,便可投入使用;投资600万元进行游客中心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包括游客服务中心一座,14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1个),目前房屋建筑的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工作,停车场正在进行铺设路面的准备工作,2018年1月底可竣工;预计投资6100万元建成一条有24栋民族特色商铺的特色商业街和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土司府一座。目前,商业街建设项目及土司文化展览馆建设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投资180万元的苏红古村落进村道路改造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前的放线。计划投资500万元的景区内部提升改造工作已经完成第一次方案设计的汇报工作,待方案设计最终确定后便可开工建设。
3.马帮古城旅游景区升级改造项目。
与马帮古城建设指挥部共同研究,整合旅游资金1.58亿元,打造占地面积60公顷的马帮古城堡一座。目前,已经完成1100户需拆迁户中972户的安置拆迁工作,并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开工建设。
4.红河谷自驾车帐篷营地和苏红老村古村落恢复保护项目。
红河谷帐篷营地项目已征地61.743亩,购买民房55间,已建设帐篷17顶,完成遗址公园、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已于7月试营业;苏红老村古村落恢复保护项目,已征地87.8亩,购买民房150套,完成3条生态游道建设,正在做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5.他竜古村落改造项目。
由迤萨镇实施,计划投资约2800万元,主要包含文庙、武庙、寨门、停车场和民居立面改造等项目。目前,已完成进村道路建设、村内青石板铺设及排污水管、饮水管的安装;游客咨询点、停车场、活动室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做内部装修;文庙两边的耳房正在做主体工程建设。
6.红河县诺玛阿美养老中心项目。
已征地126亩,完成施工图设计、勘测定界、土地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等前期工作,正在做环评、水保、设计等前期工作。
7.尼美房车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
已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企业计划投资3000万元作为建设资金。目前,正在进行征地、租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8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83.26%,主要是因为2017年我单位无项目资金收入,所以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4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65万元,占总支出的15.17%;项目支出2084.4万元,占总支出的84.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38.53%,主要是因为2017年无项目支出,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2%,主要是因为本年转拨给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公司的资金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93%;日常公用经费12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93%,主要是因为2017年无项目资金预算,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4%。与上年对比减少39.8%,主要因为2017年无项目资金预算,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4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3%。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5、商品服务业支出87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195.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0.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20万元;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5%。由于属于结余资金,已被县财政局收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无任何项目,所以日常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78万元,下降9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万元,下降9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7万元,下降99.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无任何项目,所以日常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3万元,占2.39%;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0.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景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接待人次6人。主要用于景区用地规划勘察接待费。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5.78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人次,所以比上年有所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旅游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89万元,减少84.12%。主要由于我单位2017年无任何项目资金,所以日常接待费、住宿费、差旅费等一系列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旅游局资产总额20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8.04万元,固定资产722.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7.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9.3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30.1 |
1308.04 |
722.06 |
699.34 |
10.48 |
0 |
12.2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县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001111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201810180818493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