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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407-43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充分发挥公益性特点,通过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开放适合少年儿童的各种活动场所、组织专业兴趣培训小组等形式,面向全县少年儿童开展以下工作: 

⒈思想品德教育: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⒉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的新信息。引导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他们的科技意识和培养良好的科学素质。 

⒊体育运动:通过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模型、无线电、棋艺和多种多样的军事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活泼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⒋文化艺术教育:通过课外读物、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⒌游戏娱乐: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多种游艺设施,让少年儿童愉快地玩乐。 

⒍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劳动教育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教育,培养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特长培训,丰富教育内容。 我中心以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培养青少年学生个性发展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选聘专业强、业务精的专业教师,充分利用周末和寒、暑假,积极开展各种以兴趣特长为主的校外培训活动,一年来,共举办美术(素描、水彩画、蜡笔画)、舞蹈、钢琴、葫芦丝、少儿英语、跆拳道6个周末特长培训班8期,举办寒、暑假美术、书法、手工、棕竹编、跆拳道、少儿英语、写作提高等10培训项目公益培训班两期和两次教学成果展示,中心教职工深入城区中小学校开展招生宣传4次、进社区上街道张贴招生海报40张;向家长和学生发放招生简章3000余份,发送招生校讯通4000余人次,各专业教师共授课近4000节,训学员1400人,满足了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需求,较好地实现了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有续延伸的工作目标。

2、积极参加比赛,育人成效显著。 抓好特长培训的同时,我中心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州、县级各类比赛,努力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舞台。一年来,共组织学生80人和选送作品139幅参加国家、省、州级各类才艺比赛,均取得优异的成绩,其中,黄诗锦等30名舞蹈班学员分别荣获“2017世界梯田歌舞之乡全国舞蹈邀请赛”少儿拉丁舞组冠军和二、三等奖;李泽元等5名跆拳道班学员分别荣获“2017年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跆拳道资格赛”男子少年组铜奖;董婧尧等47名学员分别荣获“红河州第七届 ‘红河之星’青少年才艺大赛”写作、书法、绘画作品赛一、二、三等奖;30名学员获得2017年云南省舞蹈考级协会颁发的少儿舞蹈六级证书;中心哈尼族儿童舞蹈《弈车咪哩》荣获“2017年世界梯田歌舞之乡全国舞蹈邀请赛”集体舞特金奖,中心教师杨红萍被香港舞蹈家协会和中国青少年舞蹈协会授予“哈尼族民族文化优秀传承人”称号;同时,我中心还荣获“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跆拳道资格赛体育道德风尚奖”和“红河州第七届‘红河之星’青少年才艺大赛”组织奖,被教育部中国电视教育协会、中国青少年舞蹈研究会、云南舞蹈考级考试中心联合命名为“全国青少年艺术人才培训基地”,显著的育人成效赢得了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心工作的信任和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大批青少年学生在校外活动中心快乐体验、学有所成,快乐成长!

3、充分发挥职能,促进学生成长。 联合团县委、县科协、关工委、社区等部门,积极组织全县青少年学生开展德育、科技、文艺、体育等一系列健康向上的校外教育主题活动。20171-12月,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校园艺术体育节”、“体验科学-流动科技馆进校园”、“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消防预警疏散演练”、“我的书屋我的梦-品味经典阅读活动”、“走进军营,体验规范爱国主义实践教育”、“民族歌舞进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14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3700份,参与活动的学生和家长累计达11000余人次;极大地丰富了青少年学生的课余生活,有效促进了我县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开展公益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在不断提升中心办学质量和强化服务水平的同时,我中心积极开展普惠性公益活动,首先,在各项兴趣特长培训中特殊照顾残疾学生、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其免费提供培训机会和学习用具。其次,中心所有功能室寒、暑假期间和周末均免费对全县青少年儿童开放,充分发挥设备功能,有效实现资源共享。三是以中心活动场所为依托,面向广大未成年人,广泛开展 “圆梦蒲公英  快乐同成长”、“感恩励志演讲”、“青少年民间棕编工艺传承、“爱心志愿者募捐”、“情暖童心 爱心助学”等一系列公益性、普惠性校外教育活动,一年来,为全县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中心科技体验室、健身室、舞蹈室、跆拳道室等活动场所144天,免费提供日月地运行仪、电磁加速器、动感单车、电脑、乒乓球等活动器材2000余次;接待青少年学生参观学习1500余人;举办留守儿童寒、暑假免费特长培训班两期,免费培训留守儿童和残疾、贫困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700人,提供免费学习用具1400套;深入乡镇学校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圆梦蒲公英 快乐同成长”关爱慰问留守儿童活动6次,援赠学习用具1678、生活用品400件、作业本12780本,投入资金近12万元,同时,坚持为周末和寒暑假到中心参加活动的学生免费提供饮用纯净水及乒乓球、武术器械、书法学习用具等文体活动用品,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实践体验活动,大批青少年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受益于校外教育场所的优质资源,孩子们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中愉悦身心、开阔眼界、提升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02,643.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643.52元,占总收入的33.5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0,000元,占总收入的66.4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省教育厅项目实施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57,247.85元。其中:基本支出757,247.8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的项目及支出比2016年的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7,247.8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的项目及支出比2016年的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753.5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5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260,6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228,8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1%;商品和服务支出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25,753.00,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2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30,428.60,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71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712.92,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对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207,843.78元,其中,流动资产563,030.78元,固定资产644,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79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7,503.7元,固定资产增加19,29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7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81017



附件【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