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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4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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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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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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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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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554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级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属及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县属及乡镇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乡镇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机构设置(含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县属及乡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红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中共红河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编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以“控编减编”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效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线,认真推进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举措,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运行中发挥了关键作用。2017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一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经报上级编委批准成立科级2家,经上级编委批准明确群团机关县文联、县计生协会机关机构为正科级、副科级;明确事业单位县招商局、县地震局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按照上级有关规范领导职数的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核销15名科级领导职数。经县编委研究成立相当于股所级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红河县机构编制数据中心、红河县通用机场建设办公室。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各乡镇成立乡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并配备相应领导及人员。二是加强认真贯彻执行省州下达全县编制总量控制,在总编制量不变的情况下以“管好、用好、盘活现有编制”为工作思路,重新核定教育系统编制并按照上级要求,核定了红河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0名,云南省红河县公证处事业编制3名。三是积极配合组织部做好编制领导职数使用通知单及人社局部门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全年共发放编制领导职数使用通知单6份。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精神,截至目前,红河县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56项,比2013年的273项减少117项,精简率达到43%;全面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7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项,精简率100%。
3.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法登记意识进一步增强
做好事业单位法人依照登记,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证工作中,我县全面实行网上登记,缩短办证时间,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截至目前,全年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31家,事业单位法人新设立登记3家,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6家,证书补领1家。
按照中央、省、州有关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对143个单位报送的2016年度报告书进行了公示,面向社会接受监督。
4.认真推进机关及群团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我县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6〕5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年党政机关法人赋码16家,机关特殊情形赋码1家,垂管机关赋码2家,群团机关法人赋码6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新成立的单位,于2017年独立核算)
2.参公单位:无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红河县机构编制数据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编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无离退休人员。
无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795,963.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963.08元,占总收入的81.15%;其他收入1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688,921.50元。其中:基本支出658,921.50元,占总支出的95.65%;项目支出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3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8,921.5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编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30,000.00元,为项目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963.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5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0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0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编办为2017报表新增单位,无上下年比较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XX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编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48.4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和办公必要设施的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编办资产总额195,202.93元(资产均为本年增加),其中,流动资产107,041.58元,固定资产35,140.00元,无形资产54,536.25元(详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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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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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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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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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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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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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5,202.93 |
107,041.58 |
35,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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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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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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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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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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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数24,360.00,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数23,200.00元,节减了4.76%。政府采购主要用于购置必需的办公设备等。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简政放权: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简政放权,精简的是束缚着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和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则是企业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和全社会的创造力。本轮简政放权要求中央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锁定了改革和管理的底数,放权对象既包括下一级政府,也包括社会、市场,改革的视角更加全面。及时修改法律法规,确保简政放权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改革的布局更为周密。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554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180559123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