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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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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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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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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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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负责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救治基本医疗服务,负责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防疫及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及儿童保健工作;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地方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预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村级诊所及卫生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业务量不断提高今年,我院克服人手少,设备简陋的困难,全院职工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继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实行行风民主评议,加强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自觉抵制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良好医疗秩序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不超范围执业。定期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事故纠纷防范知识培训,增强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杜绝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
4、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缓解群众看病难,实行了住院报销直补工作,本院住院病人实现了出院即时报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十月份购置了电脑及打印机,以配合新农合办的微机化管理。平时,对新农合工作加强宣传,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参合积极性。
5、做好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一是计划免疫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扩大规划免疫工作,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种。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我院亦积极开展相应的救治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转诊,做好患儿家长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搞好计划免疫信息化管理工作,计划免疫工作信息均在电脑上做好登记和备份。四是坚持搞好网络直报工作。五是搞好查验接种证和查漏补种工作
6、做好妇幼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对孕产妇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并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管理,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定期召开村卫生员例会,按时参加县保健员会议,认真做好降消工作,真正把降消项目这一民生实事办好。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负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和健康扶贫的执行与考核、对各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是全乡医疗保障的中心。
开设妇产科、内儿科等临床科室,检验科、B超等辅助科室。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阿扎河中心卫生院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635,240.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5,898.07元,占总收入的51.4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679,342.29元,占总收入的48.5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同比上年增加56991.9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327,906.55元。其中:基本支出6,956,934.73元,占总支出的83.54%;项目支出1,370,971.82元,占总支出的16.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同比上年增加-497942.67元,增加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但是支出相对减少,原因是因为基本支出业务支出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56,934.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7855.54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减少,事业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0,971.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12.87,主要原因分析公共卫生服务面扩大,服务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0,102.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39%。与上年对比增加757710.78,主要原因分析公共卫生服务面扩大,服务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6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96,47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082,583.04元,其中,流动资产6,600,557.04元,固定资产1,482,0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2,308.0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67,938.06元,固定资产增加284,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3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3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