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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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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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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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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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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发改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1.起草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红河县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
12.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年度计划及规划编制工作
2.抓项目,争资金,增强发展后劲
3.狠抓勐甸水库、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建设前期工作
4.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哈尼土司文化群落建设项目
5.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6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工勤编制人员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入合计318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1.1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其他收入1.38万元,占总收入的0.04%。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318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1.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34.45万元,比上年增加817.60%,原因是七月调资,还有补发自治州补贴及一些工程项目资金。本年支出1733.32万元,比上年增加465.44%。原因是补发调资,学历变动和职务变动,自治州补贴。支付项目工程结余。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354.78%,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72.11%,差异率较大的原因是差异原因分析。收入差异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有职务晋升,七月增资和本年增加自治州补贴。支出增加的原因不仅有职务变动,七月有增资和自治州补贴,还有支出了大部分工程项目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73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19.81%。项目支出1390万元,占总支出的80.19%。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1733.32万元,比上前增加1379.24万元,增加389.53%,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1.39万元,原因是增加自治州补贴,调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54.34万元,节约3.18%,原因是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1130万元,比上前增加1130万元,增加100%,原因是以前年度没有工程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501.1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449.19万元,原因是工程为竣工,未全部拨付,增加了年末结转和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前增加1130万元,增加100%,原因是以前年度没有工程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501.1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449.19万元,原因是工程为竣工,未全部拨付,增加了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机构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农林水支出133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9%,主要用于开展水利抗旱、30万亩热区开发建设、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医疗卫生支出1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职工行政医疗福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完成预算的38.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6万元,完成预算的2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5.7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2万元,下降61.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4万元,下降1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16万元,下降43.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万元,占59.45%;公务接待费支出8.84万元,占40.5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万元
2016年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地区外出办事及公务出差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8.84万元
2016年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务接待费开支8.8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接待人次147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会议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1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政府采购情况,采购预算为政府性资金采购货物13.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政府性资金采购货物13.04万元。均是采购电脑、复印机、办公桌等通用设备。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由财政局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一年度未完成,按规定转当年使用的经费。
三、结转下年:当年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于一下年度使用的经费。
三、教育支出:开展幼教活的日常支出
五、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费和离退休生活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七、基本支出:本单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单位三公经费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附件2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