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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03-52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在管辖区域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城乡经济、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二)、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对工业园区工作的指示、决定,做好工业园区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所管辖的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依法制定和实施工业园区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五)、提供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等投资服务,按规定权限审批、注册、登记投资建设项目。

    (六)、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七)、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年末机构数1个,人员编制7个,其中行政共7个。

三、行政年末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单位在职人员4.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表

  单位:元

   项目

上年结余

收入

支出

余额

2011301行政运行

102527.08

445858

542411.52

5973.56

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0

1634800

1448905.5

185894.5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0

1000000

619412

380588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

0

20877.75

20877.75

0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0

1000000

1000000

0

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0

500000

0

5000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

0

29865

298656

0

 

 










二、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今年农管委三公经费支出所用资金由于是用州级直接下拨工作经费支出,未经过本级县财政系统下拨款项,因此今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报表未体现相应的报表数据。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由财政局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一年度未完成,按规定转当年使用的经费。

  三、结转下年:当年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于一下年度使用的经费。

  三、教育支出:开展幼教活的日常支出

  五、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费和离退休生活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七、基本支出:本单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单位三公经费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