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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40604-23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隶属红河县县政府直接领导。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贯彻意见和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

3、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归口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5、推进文化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7、拟订文物、文化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8、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0、管理全县新闻出版、音像、版权事业,负责新闻出版、音像市场的监督管理

11、拟订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

12、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件》,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13、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省、州举办体育竞赛和指导乡镇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4、管理全县对外体育交流活动,贯彻执行体育交流的方针、政策,协调交流联络工作。

15、负责全县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

16、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销售体育彩票。

17、承担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18、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9、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0、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规章制度,拟订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的体制机制改革。

21、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扶助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22、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23、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上报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准入、退出及监管。

24、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25、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26、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收录业务。

27、领导和管理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歌舞团、新闻部、农村广播电视管理站、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红河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对其宣传、发展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28、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按照中央、省、州、县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红河县文广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于429日召开了文广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全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周密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了相关工作;612日,开展了学党章党规集中学习会,安排了学习党章的任务;913日,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活动;108日,开展了学习阮朋飞同志先进事迹会。

2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推进

1)认真做好县民族体育馆低收费免费开放工作。上半年完成了县民族体育馆抢险排危改造工程验收工作,馆内设有乒乓球室、羽毛球室、健身房和篮球场,现已面向公众开放。

2扎实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不断完善基层文体设施建设。综合考虑基层文体设施的分布及群众的需求,积极建设乡镇灯光球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健身路径、文化活动室、农民文化体育广场等项目。今年,共实施完成了阿扎河乡阿者村委会西巧安村、三村乡扎么村委会、大羊街乡妥賖村委会、宝华镇龙玛村、宝华镇秋同村、甲寅镇他撒村委会、甲寅作夫村、石头寨乡旧施瑶寨、石头寨碧苗村委、迤萨镇昆南村委会、洛恩乡多脚村委会、洛恩乡拉搏村委会、洛恩乡普咪村委会、大羊街乡安龙村共14个村级球场建设,总投资62.98万元,内容为硬化场地、安装篮球架;今年,已实施了阿扎河乡阿者村委会龙堤村文化活动室、宝华作咪村文化活动室、大羊街堵波村文化活动室、垤玛乡垤玛村文化活动室、甲寅镇坝安村文化活动室、迤萨镇他龙村文化活动室、阿扎河乡普春村委会罗么村文化活动室、阿扎河乡咪龙村文化活动室和架车乡架车村文化活动室共9个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共计50万元;完成并安装3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建设点在浪堤镇浪堤村委会、西山社区和凹腰山社区,总投资15万元。发放农村篮球架18 套,乒乓球桌 28 张,健身路径 15 套。农村文体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1)精心组织,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一是1月31日,协同相关部门到阿扎河乡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温暖活动;二是2月,协助浪堤花果山文艺队举行了“迎新春文艺晚会”;三是3月15日到28日,到各乡镇开展了三区人才支持文化惠民工程文艺巡演,共演出13场次;四是424日,配合文化部、省州宣传部在阿扎河乡普春村委会切龙中寨组织开展了“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集中示范活动,成功展演了原生态民族歌舞“开秧门”系列活动;五是514日,协助大羊街乡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仰阿娜节”活动;六是818日,我县文化馆演职人员参加了由国家民委、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同心共筑中国梦”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幕式演出;七是认真组织参与策划哈尼十月年长街宴系列活动,积极参与《马帮情缘》文艺晚会、长街万人乐作舞展演和《云上撒玛坝、纯情哈尼人》梯田实景演出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群众业余生活的健康发展。

2)全民健身氛围日益浓厚。一是12224日指导举办了迤萨镇“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二是22日,协助乒协组织开展了“红河县2016年迎春乒乓球运动会”;三是36日至7日协助州侨联举办红河州侨联运动会;四是“三·八”节期间,我局联合县妇联举办了健身操比赛;五是523日至27日,积极组队参加全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职工运动会;六是72日至8日举办全县羽毛球比赛;七是88日举办全县民族健身操比赛;八是919日至22日协助政协举办红河州政协系统第二十二届职工运动会;九是118日至9日指导宝华镇朝阳村委会普腊嘎曲村举办农村篮球运动会;十是指导浪堤镇浪堵村委会奕车协会举办哈尼十月年民族运动会;十一是1212日至14日,指导昆南村委会和莫村举办民族运动会。

3)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1216日至18日,我县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共有24人参加,培训主要内容为民族健身操和篮球裁判法,经过两天的培训,24人全部合格。今年,我局高淑慧、杨丹娜获二级社会指导员荣誉。

4、广播电视工作迈上新台阶

1)创新创优宣传报道方式、主题。紧紧围绕“13662”发展战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30万亩热区开发等重大决策部署设置栏目、采编播节目,及时宣传报到惠民政策、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一年来,县电视台《红河新闻》播出3300余条,其中视频新闻1300余条;播出《精彩红河》48期、《讲述我的故事》12期,《每周一歌》24期;制作播出《这里是红河》、《突围贫困》《历史的见证》《师魂》系列等电视专题30;切实加大外宣力度,与红河人民广播电台和红河电视台协办《江外名邦·红河》栏目,外宣成效显著,我县新闻被红河人民广播电台采用370条,完成任务数100条的370%;被红河电视台采用260条,完成任务数120条的216%

2)完善广播电视软硬设施建设。一是投入160万元实施红河县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项目。二是超额完成农村广播“村村响”建设任务和直播卫星“户户通”行政置换工作。投入120万元建设广播“村村响”300个自然村,完成任务数的150%;完成7000套直播卫星“户户通”行政置换任务并通过州级验收。三是在石头寨乡政府和阿扎河乡阿者村新建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无线数字覆盖基站建设2座,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数字信号全覆盖。四是继续做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数字覆盖基站建设工作。从2015年开始,将在我县补点新建11座传输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数字化覆盖发射台,目前,县城西山公园中心台站建设正在实施,县域内11个补点建设基站设备已到位,正按计划推进建设。

3)实现安全播出零事故。抓紧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工作不放松,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狠抓落实、制度上日益完善、技术上不断提高,确保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南博会、国庆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全年无安全播出责任事故发生。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更加普及。按照“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要求,全年放映1032场,完成州级下达的放映任务。

5、文博工作成效明显

1)完成了东门楼及迤萨民居第一期修缮工程,启动实施了第二期修缮工程,工程预计总投资3451万元;完成了甲寅瓦渣副长官司修缮工程,投入修缮经费近250万元左右;发放了24户县级文物保护修缮补助经费共7.2万元。

2)稳步推进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按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要求,共上报文物294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2件,国家三级文物19件,一般文物273件。

3)全力做好马帮博物馆筹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共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召开5次专题会议,并邀请相关专家编写马帮博物馆陈列大纲。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资金,及时开展马帮文化实物征集工作,截至目前,共征集到马帮文化收藏品160件;512日正式启动博物馆布展工作,已完成80%工程量,工程正在进行中,计划在年内开馆。

6、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积极配合协助州局编制《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总体规划》和《红河县哈尼梯田片区控制性规划》;810日,成立了哈尼梯田撒玛坝片区监测站,聘用了1名工作人员,配备了设施设备,为开展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825日至26日在梯田核心区开展了“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知识培训”,重点抓好核心区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向村民发放《条例》、宣传资料等共13000余份。

2)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红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实施意见》,计划公布60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年每名县级传承人安排1000元传承经费;二是积极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正在实施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仰阿娜”申报省级非遗项目的相关工作;三是已基本完成《梯田舞韵—红河县哈尼族彝族乐作舞全书》编辑出版工作;四是完成了红河州第七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红河县哈尼梯田甲寅梯田、宝华梯田、乐育桂东、洛恩梯田的申报工作;五是通过了《红河县大羊街乡车普村哈尼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2015-2035)》初评。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并积极配合好阿扎河乡完成了普春哈尼多声部传承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7、图书馆窗口作用有效发挥

1)积极开展地方文献的征集工作。向县内外作家寄送地方文献征集函100余份,通过协调,多方沟通,积极与有关部门和作者联系,征集到了80余册地方文献和个人作品,同时制作了收藏证书30本。

2)做好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全年发借书证80本。接待读者15896人次/年,书刊流通8316册次;其中,外借人次5103人,外借册次6297册;流动服务点流通书刊1000册次/年;赠书600余册。

3)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县图书馆人员的业务技能,201646日至8日派出二名馆员参加了云南省共享工程中心在玉溪市举办的“云南省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基层图书馆数字提升培训班”;2016412日至15日派出一名馆员参加2016年云南省公共图书馆馆长及业务骨干高级研讨班;422日至23日派出三名馆员和图书服务宣传车到建水参加2016年红河州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

4)认真办好一年一度的“图书服务宣传周”活动。全县有十多个图书服务流动点,716日至17日联合云南省图书馆举办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署期青少年创客文化活动(红河县图书馆3D打印笔培训班),共有30多对父子或母子参加了活动;61日,向红河县第二中学赠书300余册;923日,向迤萨镇文化站赠书300余册。

8、平安文化市场工作不断强化

1扎实做文化娱乐市场监管工作。共组织执法人员16人次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县文化娱乐市场进行全面的检查。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共对7家网吧、15KTV歌舞娱乐场所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管工作。同时要求各娱乐场所要定期自我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并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2切实抓好新闻出版工作。2月上旬开始,共组织执法人员45人次,深入到全县内7户打字复印店、3户印刷厂、2家图书报刊和2家音像制品企业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查获盗版书刊21本及盗版影碟27本。

3)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我局涉及州级全部下放项目7个,分级下放1个。我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驻县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在网上大厅进行录入审批。做到审批项目无遗漏,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9、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2015年年底挂钩阿扎河乡阿者村以来,我局根据帮扶计划加快帮扶推进工作。一是完成了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所有贫困户、贫困人口登记分类汇总成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二是积极开展慰问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夕我局走访慰问22户贫困户,送去4400元慰问金和价值1200元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七一”建党节前夕,走访慰问了10名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合计2600;三是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先后完成了阿者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西巧安村篮球场地建设、龙堤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哈达东篮球场地建设和龙堤村篮球场地建设,并补助了村级文化活动室设施设备经费6万元,共计3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局机关)、1个参公管理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5个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图书馆、文化馆、哈梯办、博物馆、文物管理所)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共有财政全额拨款职工69人,在职实有人员52人,离退休职工16人。局机关在编在职人员11人,公务员9人,公勤人员2,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编在职人员0人,公务员0;图书馆在编在职人员5人;文化馆在编在职人员27人;哈梯办在编在职人员3人;博物馆在编在职人员3人;文化馆编外人员8人;遗补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收入情况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670915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915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外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2、收支增幅变动情况分析

年度

总收入

总支出

2015

15,851,373.33

18,382,627.53

2016

16,709,156.37

22,793,367.13

增长数

857783.04

441739.60

增长率

5.41%

23.99%

 

 

 

 

    总收入比上年度收入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本年度调整工资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2793367.13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5140.85元,占总支出的61%;项目支出8788226.28元,占总支出的39%;无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调高工资标准,二是上年度项目支出延续本年度实施,实际收支比去年都有所增长。支出情况如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05140.8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8226.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共支出20321020.52,其中基本支出为12049100.85元,项目支出为8271919.67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206.4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17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028.76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77元,占支出决算的46%;公务接待费支出78028.76元,占支出决算的5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7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177

2.公务接待费支78028.76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8028.76元(其中: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8个,无国(境)外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文化图一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0696.8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412162.5元。

    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1),包括财政收回、审计调整、归集调入或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由财政局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一年度未完成,按规定转当年使用的经费。

  三、结转下年:当年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于一下年度使用的经费。

  三、教育支出:开展幼教活的日常支出

  五、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费和离退休生活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七、基本支出:本单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单位三公经费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红河县文化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