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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04-83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第二中学是一所县级初级中学,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能是实施高初中学历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以及高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红河县第二中学(原红河县第一中学)创办于195210月,位于红河县县城,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教育教学成果优异,为红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200810月,一中迁往新址后,更名红河县第二中学。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续开设“三生”教育课,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把“三生”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来抓。

2,稳步推进教师队伍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扎实有效,名师工程有声有色,加强教师业务培训。

3,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4,抓细抓实管理工作。教学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改善后勤工作。

5,以党建促发展。

6,落实校务公开,规范经费管理。

7,密切家校合作  抓好控辍保学。

8,创新校园文化  建设美丽校园。

2016年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为:初中三年完学率90%,完成情况88.7%;初中升学率83%,完成情况87.7%;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分368分,完成情况374.4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去全科合格率26%,完成情况25.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优秀率26%,完成情况22.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540分以上人数103人,完成情况29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年末编制数114人,比上年核减6人。本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8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其中外调2人,退休4人。年末退休人员41人,比上年增加2人,其中死亡2人,新增4人。年末实有遗属补助人员4人。学校三个年级共49个班级,现有在校学生2968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收入合计210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3.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0.47万元,占总收入的0.02%。总收入比上年增加93.08万元,增长4.63%;其中,财政拨款入经上年与上年对比增加93.31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经比上年有所提高,国家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支出合计206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没有项目支出。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0.79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提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因素。

(一)基本支出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7.24万元。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0.79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提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因素所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3.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万元,增长0.54%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待遇有所提高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4.39万元。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73.5%;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但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学校加强“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严格有关规章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21%。主要用于学校家访、精准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付446026元,其中货物236400元,工程209626元。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由财政局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一年度未完成,按规定转当年使用的经费。

  三、结转下年:当年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于一下年度使用的经费。

  三、教育支出:开展幼教活的日常支出

  五、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费和离退休生活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七、基本支出:本单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单位三公经费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云南省红河县第二中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