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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3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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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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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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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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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001000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2、负责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指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7、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旅游培训工作。
8、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旅游产业发展指标
2018年经测算,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5.5万人次,完成任务数84.155万人次的102%,同比增长15%,其中:外国旅游人数1554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1550人次的100.26%,同比增长16%;国内旅游人数85.34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84万人次的102%,同比增长15%;实现旅游总收入13.8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13.29亿元的104%,同比增长36%。
2、旅游重大项目建设
2018年,完成项目入库6.5亿元,完成项目投资5亿元。
1).入库情况:2018年完成项目入库5.0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77%:其中2017年红河县诺玛阿美哈尼文化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余0.99亿元,红河县撒玛坝综合服务区长街宴购物街及土司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结余1.34亿元;2018年3月入库1.18亿元:其中红河县宝华镇土司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0.45亿元,红河县宝华镇哈尼购物街建设项目0.48亿元,红河县凹腰山游客中心建设项目0.25亿元;5月入库红河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1.5亿元。
2).投资情况:2018年完成项目投资4.9702亿元,2018年州级任务为确保年度完成投资比2017年增长30%(2017年州级任务为完成投资4亿元),因此2018年需完成投资5.2亿元,完成任务数的95.6%。
3、招商引资指标
2018年,州级目标任务为完成到位资金1.8亿元。目前,新签约、新开工两个项目,完成到位资金2亿元,分别是红河县凹腰山游客中心建设项目到位资金0.3亿元,红河县游客集散中心项目到位资金1.7亿。已上报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营运管理项目、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长街宴购物街营运管理项目和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营运管理项目4个提报项目。
4、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游客服务中心建设
红河县游客集散中心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正在和施工方洽谈合同。
2)、游客休息站建设
撒玛坝游客中心已完成建设,凹腰山游客中心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因外墙使用的本地大砖(32×162×6)产出数量有限,预计将在2019年年中完工。
3)、旅游厕所建设
我局2018年州级下达任务为全县建成7座旅厕所(其中3A级1座、2A级4座、A级2座)。
2018年,我局新建了老博、永兴、他撒十二龙泉等三个旅游厕所,改建了东门马帮古城1号、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旅游厕所等两个旅游厕所,已经完成任务。另外两个为住建局负责实施的马帮广场旅游厕所和体育馆广场旅游厕所的改建。
4)、旅游公共标识系统
安装完成元红、红南二级路10块旅游标识牌、旅游环线(迤萨镇—乐育镇—宝华镇—俄垤水库)交通路口19块标识牌。
5)、房车自驾游营地建设
州级下达任务为建成1个自驾车房车营地,我县已于2017年完成任务(康藤自驾车营地)
6)、旅游信息化设施建设
已完成州级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其中:完善了1个城市名片、2个景区名片的编辑工作,并按照州一机游要求,对视频进行了重新剪辑;完成了5路慢直播的数据推流,顺利完成2次事件直播;组织1名导游参加了全州导游考试(实际导游从业人员只有1名);完成了57家酒店、56家餐饮、1家旅行社、2家旅游商品企业的诚信评价,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完成了1个景区的地理基础信息测绘和1个景区的手绘地图编制工作,正在等待腾云公司审核上线;建立了县级投诉指挥中心、业务部门和涉旅企业三级联动的投诉体系,涉及人员67名,并完成了业务培训;完成了1座景区智慧厕所的数据推流和12个厕所的定位上线;完成了涉及我县的精品自驾旅游线路的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了1条精品旅行线路信息;完成了康藤帐篷营地建设工作;实现景区移动、电信的4G网络有效覆盖。
7)、风景道建设
已经完成概念性规划的编制和修建性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
5、景区建设和管理
1)、景区创建
撒玛坝景区正按照4A级景区创建标准推进景区建设。马帮古城景区已启动3A级创建工作,草拟了《红河马帮古城景区创3A工作方案》。
2)、景区环境整治
积极配合红河县城乡人居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推进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并配备了保洁工作人员5人,划分责任区域,累计清理垃圾乱堆、乱放、乱建地点23处、购买景区垃圾箱20个,购买景区笤帚18把、撮箕8个,集中组织景区清理清扫16次,在撒玛坝景区新建A级旅游厕所3个,改建A级旅游厕所1个,新建临时性厕所2个,启动前期工作2个。
6、旅游扶贫
制定并印发了《红河县旅游扶贫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18年内启动实施了撒玛坝景区建设、凹腰山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扶贫项目10余个;协调组织各相关乡镇编制旅游扶贫示范镇、村方案,旅游示范户的评选已在草拟初步评选方案和标准,计划2018年评选7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同时加大农村人才培养,在省旅发委的关心支持下,多次组织带领村委会干部、致富带头人等旅游从业人员到秦皇岛、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等省内外考察学习培训。
围绕“房入会、田入股、文化入景、农特产品入市”四入工作思路,累计引导发展旅行社、旅游商品加工、旅游商品销售等旅游企业12家、宾馆及乡村客栈146家(其中:县城57家,乡村89家)、农家乐80家、共有床位4386张,餐位9900人;共引导发展了258个农民合作服务社;创建了红河县电商产业园,已入驻企业16个、专业合作社8个、民族文化展演馆3个、快递公司3个,建成线下体验店24个。今年直接增加旅游行业就业岗位200余个,带动157户农户从事旅游配套产业,直接拉动400余名、间接拉动1300余名贫困人口脱贫。
7、旅游市场监管及旅游安全生产
紧扣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目标,以规范旅游从业行为为突破口,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深化体系建设、强化监管执法、狠抓专项治理,确保了全县旅游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秩序整治,通过常务会研究、专题会部署等方式,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同时,扎实推进“利剑行动”,结合扫黑除恶,开展了黑车、黑导、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活动。年内督促24家涉旅企业办理完善相关证照;对113家涉旅企业进行了诚信体系评价;梳理权责清单72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规范旅游执法文书25项,投诉处置文书6项。同时,组织11名执法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及执法人员承诺书22份。工作中,共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检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排查治理隐患15项,整改率100%,受理旅游咨询200余人次,多形式指导涉旅企业自主培训、网络培训,培训从业人员126人次。二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定期召开例会、旅游安全生产总结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对全县旅游市场开展清理整治,及时有效的发现并处置了各类安全隐患。结合“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日”等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旅游法规和旅游安全常识。三是严肃行业管理。建立负面舆情管理体系,由组织、宣传、旅游三家单位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同时,针对行业从业人员情况,牵头帮助企业酒店完善基本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有效促进了涉旅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有序,提升了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相关工作,完善相关企业信息。四是持续深化监管体系建设。在全面组建“1+3+N+1”工作体系的基础上,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的原则,积极推进旅游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发生旅游投诉案件1起,及时处置1起。未发生负面舆情,无旅游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56.29%,主要是因为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资金收入,所以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1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6万元,占总支出的53.24%;项目支出242.5万元,占总支出的46.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78.9%,主要是因为2018年无项目支出,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87%,主要是因为2018年无项目,转拨给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公司的资金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日常公用经费33.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万元,占基本支出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37%,主要是因为2018年无项目资金预算,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93%。与上年对比减少83.85%,主要因为2018年无项目资金预算,所以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商品服务业支出32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206.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2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无任何项目,所以日常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无任何项目,所以日常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景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人次,所以比上年有所减少。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09万元,减少72.4%。主要由于我单位2018年无任何项目资金,所以日常接待费、住宿费、差旅费等一系列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旅游局资产总额67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42万元,固定资产固定资产614.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0.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82.9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7.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红河县旅游局政府无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红河县旅游局未开展绩效评价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001111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11070358232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