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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3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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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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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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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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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1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红河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宣传思想工作的经综合职能部门,是党的喉舌,具有导向、解释、宣讲、介绍、灌输、引导、宣传、信息等职能作用,其职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研究拟订全县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县新闻宣传、出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网络新闻宣传。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协助县委和同级及下一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同县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从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对宣传口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外宣工作。
6.完成县委、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眼深入人心,用新时代理论武装头脑。一是严格按州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一年来,县委常委班子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10次。二是扎实推进基层群众的“身边学堂”。三是 “县乡村组户”五级宣传文化氛围营造取得了实效。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根据“抓增量,高密度,广覆盖”的原则,悬挂张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宣传标语980条、挂图1200余幅。在县城区安装大型广告牌2座,新建公益广告802副、文化墙1370米花草牌等328块。在13个乡政府驻地、村委会、村小组悬挂、喷绘标语、宣传画40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57万份,做到村村有标语、有村规民约,处处有氛围。建成迤萨镇大塘子坡新村易地搬迁文化氛围营造示范点,并在全县推广。
2.着眼凝心聚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内宣工作有序推进。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县各媒体平台开设了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在红河”、“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红河”等子栏目,在《侨乡红河》手机报、微信、电视新闻、《天下红河》网等共刊播新闻信息共3000余条,使党的方针政策在主流媒体首版首页“天天见”“天天新”。二是外宣工作有新进展。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州媒体的联系,2018年,先后有央视驻云南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电视2频道、中央电视台12频道、人民日报等中央省州级媒体记者200余人次到我县就扶贫开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文化旅游等方面进行了采访拍摄。三是融媒体中心建设有眉目。红河县作为全州“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县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经开始试探资源整合。四是舆情工作有序开展。做好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加强网络舆情队伍建设,全县有舆情信息员、网评员70余人。
3.着眼成风化俗,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一是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二是移风易俗开展初见成效。全县824个自然村个成立了红白喜事理事会,理事会规定“礼金”数,限定桌数,限定餐数,限定菜品数。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纵深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进农村、进公园,建成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和主题广场(主题街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557,379.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7,379.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5,403.78元,增长32.42%,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和宣传业务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282,152.35元。其中:基本支出4,159,652.35元,占总支出的66.21%;项目支出2,122,500元,占总支出的33.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30,814.3元,增长11.55%;项目支出增加940,250.00元,增加79.68%,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人员增资、宣传业务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9,652.3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30,814.3元,增长11.5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2,5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940,250.00元,增加79.68%。其中宣传文化专项支出30,000.00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22,5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170,000.00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0,000.00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2,152.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4%。与上年对比增加1,333,314.3元,增长29.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和宣传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89,44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和开展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3%。主要用于宣传文化专项支出250,000.00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22,5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2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3,94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3%。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719元,完成预算的10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01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乡调研多、扶贫走访多、接待媒体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722.00元,增长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252.00元,增长1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530.00元,下降65.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下乡调研多、扶贫走访多、接待媒体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019元,占76.64%;公务接待费支出24,700元,占2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0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0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扶贫走访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宣传业务工作,开展精准扶贫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5,840.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568.3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增加;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增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1,710,226.78元,其中,流动资产778,830.18元,固定资产931,39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152.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3,558.55元,固定资产减少711,711.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所需设备。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101111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中共红河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201911200238116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