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第二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第二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第二中学是一所县级初级中学,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能是实施高初中学历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以及高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努力提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教师队伍教师,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抓细抓实管理工作,以党建促发展,落实校务公开,规范经费管理,密切家校合作,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创新校园文化,建设美丽校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第二中学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其中,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收入合计210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3.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系义务教育专户利息收入0.47万元,占总收入的0.02%。2016年度收入比2015年的2011.21万元增加93.08万元,增加4.6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的2010.51万元增加93.31万元,增加4.64%;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减少32.86%,主要原因义务教育专户余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支出合计206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2015年的2056.45增加10.79万元,增加0.53%,主要是因为调整工资标准等相关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基本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7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8%;商品和服务支出149.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05元,占基本支出的35.36%;其他资本性支出114.39元,占基本支出的5.53%。
收支项目 |
上年收支 |
本年收支 |
差异 |
备注 |
工资福利支出 |
896.47 |
1072.41 |
19.63%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8.85 |
149.38 |
-11.53%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838.37 |
731.06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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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52.76 |
114.39 |
-25.12% |
|
合计 |
2056.45 |
2067.24 |
0.53% |
|
2015年和2016年收支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①2016年人员经费预算是2014年12月的工资进行测算。②2015年11月进行工资标准调整,并且新标准从7月份进行执行,工资福利支出增加。③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与义教公用经费留作本学期末(下一年年初)开支。
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416.58万元,津贴补贴36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60.04万元,水费18.43万元,电费10.16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5.71万元,维修(护)费34.53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11.59万元,劳务费6.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112.3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2016年未列支项目支出,学校的项目都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比上年增加11.02万元,增加0.54%,主要调整工资标准等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162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初中教育的相关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等相关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医疗保险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0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规范学校接待制度,严格学校公务用车行为,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7万元,下降4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万元,下降4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学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规范学校接待制度,严格学校公务用车行为,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占0.07%;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0(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第二中学2016政府采购决算44.6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学校教育教学所需的货物。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直接从财政部门或者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常和专项资金。
2.事业收入: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学校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支出、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求而形成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