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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3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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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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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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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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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201000
附件3
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乐育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在镇党委和镇党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不确定因素逐年增多的背景下,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38663万元,增长12.5%。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7个87513万元,增长53.5%。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0万元,增长7%。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2元,增长12%。存款余额16645万元,贷款余额4280万元。
脱贫攻坚加速冲刺,质量进一步提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紧围绕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610”指标。编制建立概算投资5582万元的镇村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通过2轮动态管理、4轮网格调度,精准识别贫困人口1679户7563人。年内脱贫310户1346人,累计脱贫1377户6511人,贫困发生率降至4%。顺利通过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考核,州级交叉检查评估。
抓实产业扶贫。年内,发放鱼苗8500公斤、泥鳅苗5400公斤、鸡苗1800羽,实现建档户到户产业累计全覆盖。脱贫户3000元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合作社实现户均分红1500元。通过程锦种植、尼苏刺绣、木美云田、光伏扶贫、劳动力转移等18个专业合作社,实现建档户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发放产业扶贫小额贷款150户715万元。
抓实就业扶贫。开展就业等各类培训6期300人次。2459个建档贫困劳动力、获以奖代补资金90.44万元,214户脱贫户、获户脱贫奖励资金10.7万元。聘用保洁员、护路员、护沟员252个。引进盛达人力等劳务公司3家,组建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6个,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抓实住房扶贫。聚焦409户“四类”重点象C、D级危房(其中C级81户、D级328户),实施C级修缮加固51户、D级修缮加固30户、D级拆除重建208户,政府兜建6户。县城周边安置26户。均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条件。
抓实教育扶贫。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依法开展“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建档户学生无因贫辍学。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政策。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5%以上,小学完学率达100%。镇教育助学基金会募集助学基金20余万元,表彰优秀教师23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优秀学生32名,发放奖金17550元。14名贫困学生参加“优秀企业家与贫困学子结对定向培养计划”。
抓实养老健康扶贫。建档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率实现三个100%,特殊人群医疗保险财政代缴率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90%以上。配备村医27名,建成标准化卫生室6个。签约医生定期上门服务。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抓实政策扶贫。通过2轮农村低保对象精准再识别,精准识别城镇低保84户155人、农村低保201户350人、发放低保金6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4户56人。发放五保金36.15万元、孤儿补助金7.73万元、高龄津贴14.1万元、优抚金28.08万元、临时救助金32万元,棉被等救灾物资450余件、大米1.2吨。
抓实旅游文化扶贫。主动融入县旅游大环线。全力推进桂东、种施、玉古、尼美、比姿、格伍旅游特色村风貌改造项目。办好“哈尼长街宴”“磨秋文化节”等精品民俗节庆活动,与宝华、甲寅“抱团”发展。组织大新寨彝绣参加十四届深圳国际文博会、省州文博会和县脱贫攻坚成果展。打造了一批彝族刺绣、银饰加工、尼美花椒、梯田红米等旅游“乡愁产品”。
抓实内生动力。推进志智双扶工程,组织观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12期1320人次,开展“三讲三评”活动2轮1722人次,成立“脱贫攻坚讲习所”7个,开展“自强、诚信、感恩—脱贫感党恩、永远跟党走”主题活动12期5000人次,组织“大调研、大走访”12期5088人次。全面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促脱贫活动。提振了脱贫攻坚“精气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我镇机构设置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5个综合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乐育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乐育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177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22万元,占总收入的94%;上级补助收入177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2.75万元,占总收入的6%。总收入与去年对比减少33%,财政拨款减少35%。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出,工资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乐育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198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77万元,占总支出的57%;项目支出845.8万元,占总支出的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28%,基本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12%主要原因为我镇人员调出,工资支出减少,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乐育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0.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主要原因为我镇人员调出,工资支出减少,厉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乐育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主要原因分析扶贫项目绝大部分已在2017年实施,2018年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乐育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减少724.93万元,主要原因我镇人员调出,财政拨款工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购买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设备、购买办公服务;
2.科学技术(类)支出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6.农林水(类)支出105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扶贫项目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5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扶贫项目支出;
8.国土海洋(类)支出3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乐育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38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22万元,完成预算的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为扶贫工作繁忙,下村频繁,使用公车次数多,车辆的维护费和燃油费也随之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2.8万元,增长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8万元,增长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0.0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因为扶贫工作繁忙,下村频繁,使用公车次数多,车辆的维护费和燃油费也随之增加。其次,由于2016和2017年没有足够的工作经费用于支付车辆运行维护,2018年收到财政拨款的工作经费以后才去支付以前年度的公车维修费。致使2018年三公经费上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2万元,占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下村扶贫、县城培训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支付上级部门巡查、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乐育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17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乐育镇资产总额4605.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42.03万元,固定资产463.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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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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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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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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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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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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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605.64 |
413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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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4 |
35.78 |
0 |
154.04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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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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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201111
附件【红河县乐育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