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19-24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红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

  4)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合并的审核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统筹安排全县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监督乡镇各学校、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普查、危房改造、校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育资源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年度履职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奖惩和劳动工资晋升的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中小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中、初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高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指导工作。

  10)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我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组织推广普通话和协助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规划并指导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态,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幼儿教育平稳发展。2016年新增幼儿园2所,总数达38所。全县学前毛入园班率达61.82%,比2015年下降了8.28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43%,比2015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超州级指标6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稳步发展。2016年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9%,比2015年提高了0.02个百分点,初中毛入学率达98.39%,比2015年提高了0.13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完学率达85.07%,比2015年提高了4.67个百分点,超州级指标0.7个百分点。

  3.高中教育快速发展。2016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预计达56%,比2015年的提高了5.38个百分点,超州级指标1个百分点。

  4.人口素质不断提高。2016年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为8.4年,比2015年提高了0.23年,超州级指标0.1年。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争取项目,努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为完成2016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目标任务,我局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掌握政策取向,明确投资重点,增强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同时与上级部门勤联系,勤汇报,把握好上级部门安排项目及资金的重要时间节点,用足政策,把应争取的资金全部争取到位。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给我局的争取项目资金目标任务为25000万元,截止今年10月,共争取项目资金1864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74.56%。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21000万元,截止今年10月,累计完成投资19419万元,完成率92.47%

  2.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教师周转宿舍、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其它工程,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了红河县第一小学教学综合楼、红河县洛恩小学教学综合楼、红河县车古中学教学综合楼、三村工民小学学生宿舍等1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8224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080万元。二是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实施了红河县洛恩乡多脚小学教学楼、架车乡为嘎小学教学楼、三村乡达河小学教学楼等2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46368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8346万元。三是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实施了红河县洛恩乡洛恩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乐育中学教师周转宿舍2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4536万元。四是其它工程项目。实施了红河县思源实验学校图书馆、架车乡架车村委会白龙小学教学楼、三村规洞小学教学楼等6个项目,总建筑面积5903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063万元。

  3.打造边疆名校,普高提质特色发展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实施红河县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食堂、厕所、浴室项目,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二是实行本县高中学费全免。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实施高中免学费政策, 2016年按每生每学期4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6020人次,资金达240.8万元。三是抓好晋级升等工作。红河县第一中学属于云南省二级二等完全中学,今年顺利通过高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州级复评,升格为“云南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四是特长办学成为一张名片。红河县第一中学继成为“云南省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后,大手笔、大投入,成规模、成建制,今年成为全州教育工作会参观窗口,接待个旧市第三中学等10多所学校观摩学习,举办新平县第一中学、元江县第一中学、元江县民族中学、元阳县高级中学、红河县第一中学“五校第二届艺体办学研讨会”,整合州内外特长办学资源,总结办学经验,不断提升我县特色办学水平。

  4.创新职教模式,职业教育提速发展

  2016年,中职招生稳步推进,初三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达1533人,中职在校生人数达4341人。职成校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共182000人次,助推红河经济发展。继续办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学校被国家交响乐团列为艺术教育实践基地,设立红河县钰尼文化艺术传承中心为校外教学点。一年来,该校多次代表红河州、红河县出演参加全国、省州各种民族民间大型歌舞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6月,哀牢山南段五州市十七县(区)第十五次政协工作交流会在红河县召开,该校受邀在其民族文化交流会上作汇报演出。814日,在香港举行的“2016全球舞王挑战赛”中,该校学生参赛的哈尼舞《奕车咪哩》获金奖。818日,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幕式文艺晚会上,该校学生演出的《四季生产调》作为全国县级文艺代表作,亮相北京人民大会堂。101日,应元阳县委宣传部、旅发委、文广局的邀请,25名学生到元阳梯田景区哈尼小镇参加“金秋稻浪迎国庆.红河南岸庆丰收”文化旅游整合发展交流会,并举行红河县民族歌舞联合露演专场文艺演出。全县职业教育正朝内涵化、开放型方向发展。

  5.以普惠为目的,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已立项批复4个乡镇中心幼儿园、6个村级幼儿园,建筑面积14900平方米,计划投资15773.86万元。其中乐育镇、浪堤镇、石头寨乡、架车乡等4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计划投资1300.86万元;迤萨镇万年塘等6个村级幼儿园,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计划投资14473万元。村级幼儿园中三村坝木、甲寅老博、垤玛腊哈等4个村级幼儿园已完成招标,开工建设。二是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民办办园条件,评估认定民族幼儿园、金星幼儿园、迤萨镇万年塘幼儿园、乐育乡中心幼儿园、甲寅乡中心幼儿园、浪堤乡中心幼儿园、大羊街乡亲亲艺术幼儿园等7所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加快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利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省级试点,公开招募支教教师115名。同时组织20多名乡镇(村级)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参加“红河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

  6.完善奖励办法,教育教学质量提质发展

  完善奖励制度,以奖促教,继续实施《红河县优秀初中毕业生就读内地市县高中奖励办法》、《红河县高中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红河县初中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红河县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等制度,助推红河教育提质发展。2016年县委、县政府下拨资金85.04万元,积极鼓励我县优秀初中毕业生到内地市县就读高中,兑现了2015年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奖69.86万元。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发展。

  高考成绩进一步发展。今年全县共有考生897名,上线861人,总上线率为96.10%,比去年提高0.13个百分点。一本上线3人,二本上线205人,三本上线143人,专科上线510人。文科平均分398.32,理科平均分385.89。总上线率、二本上线率居南部六县第一,理科、文科平均分分别居南部六县第二、第三。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稳发展。今年全县共有考生3370人,540分以上36人,500-539147人,480-499105人,最高分562540分以上人数、高分率分别居南部六县第二、第三。

  小学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迅速提升。今年全县共有考生4825人,最高分247.4分,平均分181.5分,及格率79.2%,全科合格率45.7%,优秀人数2024人,优秀率41.9%。平均分、及格率等五项指标均比去年大幅提升。

  7.多措并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通过“全面改薄”、兵器集团援助、明日之星捐赠等项目,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2016年,为全县31所中小学配备了413D打印机,为所有村完小以上学校配备了230套“明日之星”教学平板电脑及教学资源,为大羊街中学、思源实验学校各配备两个计算机教室,极大改善了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办学条件。开展两期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培训教师1640人;组织“锐景杯”电子白板应用州级、县级教学比赛,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有两节课被评为州级“优课”。全县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8.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校长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稳定边疆教师队伍。对专科及以上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15年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今年奖励7人共7万元。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派4名中小学校长到上海等地培训,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4326人次,其中“国培”远程培训183人、“国培”短期培训38人、州级各类培训88人、县级培训1640人、履职校本培训2377人。认定州级高中语文骨干教师1人。三是多渠道补充师资。通过招聘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教师及紧缺人才引进等方式,公开招聘教师315人,其中临聘教师招聘45人,特岗教师招聘170人,事业单位招聘小学教师61人,紧缺人才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教师39人。四是完成职称过渡及评聘工作。2016年,根据省州职称改革及评审要求,不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全县中小学2820名教师职称过渡工作,有506名中小学教师通过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有115名中小学教师通过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有157名中小学教师通过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有1名高中教师通过州级正高高评委评审、拟报省高评委评审。

  9.加强安全工作,创建优质育人环境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安全意识。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加强领导,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继续坚持局领导分片包干、干部职工挂钩联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于年初调整充实了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制定下发了《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召开了全县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学校签订了《2016年红河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学校建立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检查与排查制度,切实做到“五不漏”,各片区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情况报告》84份,交回《安全工作检查登记表》302份,全县累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35件,其中现场治理整改602起,限期整改33起。四是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年内,社管综治办、教育、公安、市管、住建、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8次,排查化解涉校纠纷4起,排查重点高危人群8人;整顿交通秩序6次;公安、住建、市管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车辆25台次,检查校园周边文具、玩具店30户次,小杂食店200余户,依法没收过期食品千余包件;城管执法部门开展4次执法检查,整顿校园周边流动摊点28摊次,暂扣违法占道、经营工具等百余件,清理 “牛皮癣”、小广告千余处。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

  10.落实惠民政策,抓好教育民生工程

  一是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共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154.53万元,秋季学期享受营养餐学生45501人(含城区学校农村户口学生4926人),其中小学33080人,初中12421人。自2012年来,上级累计下拨营养餐经费16000万元,有23.29万人次学生受益。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2016年共下达中小学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015.77万元。下达学校公用经费3587.05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228.49万元。三是积极做好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2016年共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694名,比2015年增加124名,发放贷款金额482.94万元。贷款学生比例逐年增加,为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四是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20.25万元,1233名学生受益;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9.8万元,128名学生(其中传承学校69人),免除学费36万元,202名学生受益;发放学前教育资助资金23.22万元,774名幼儿受益。

  11.发挥公益职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16年,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校外教育活动,促进全县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一是开展公益活动,共享优质资源。为全县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中心场所144天,免费提供艺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2000余次;接待青少年学生参观学习1500余人;举办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寒、暑假免费特长培训班两期,免费培训700人,免费提供学习用具850套;开展“圆梦蒲公英 快乐同成长”关爱慰问留守儿童活动3次,发放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1400件、课外读物700册。向阿扎河小学等乡村学校少年宫捐赠课桌椅250套、少先队鼓号服80套。二是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开展培训。2016年成功开办了美术(素描、水彩画、蜡笔画)、手工制作、舞蹈、钢琴、葫芦丝、跆拳道、少儿英语、写作提高8个项目的周末特长培训班,培训学员1100人;成功举办寒暑假少儿舞蹈、钢琴、葫芦丝、美术、书法、手工、棕编竹编、跆拳道、少儿英语、写作提高等10个特色培训项目和两期教学成果展示,延伸了学校教育,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三是育人成效显著。特长班学员有59人参加各级比赛获奖,其中20名舞蹈班、4名器乐班学员分别获“2016年星光校园—全国校园艺术周舞蹈汇演舞蹈类”(少儿爵士舞)金奖、器乐类(钢琴)少儿组一、二等奖,舞蹈班学员“2016年中国香港全球舞王挑战赛”少儿拉丁舞组冠军和二、三等奖,及2016年全国第七届“璀璨之星青少年文艺展演比赛”金奖;有30名学员获得2016年云南省舞蹈考级协会颁发的少儿舞蹈五级证书;5名英语班学员获"2016年红河州金林杯青少年英语口语大赛”高中组优秀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获“云南省第五届大众跆拳道邀请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被教育部中国电视教育协会、中国青少年舞蹈研究会、云南舞蹈考级考试中心命名为"全国青少年艺术人才培训基地"

  12.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一是转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成果。开展经常性明暗访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整改“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基层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机关党支部等4支部评定为先进,城区离退休党支部等8个支部为一般,无后进支部。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开展“三会一课”,分类分阶段稳步推进,层层抓落实。到目前为止,14个党支部累计集中学习60次,开展专题学习讨论43次,上党课26场次,到社区服务6人次。做实“七个一”、“七美”、“七新”和“七争创”及“七不准七做到”等“七”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所有党员完成手抄《中国共产党章程》,参加党规党章知识竞赛,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四是开展“挂包帮”和“转走访”活动。组织局机关37名干部职工两次深入脱贫攻坚联系点架车乡合莫村委会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回头看”,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出1672人,补入1671人,真正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制定并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计划,2016年脱贫32124人。五是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成立中共红河县民族幼儿园联合支部,完成中共红河县教育局委员会、中共红河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完成红河县一中学党总支、红河县第二中学党总支和城区离退休教职工支部等10个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发展新党员10名。六是全面推进党务公开。2016年党内会议公开10场次,党内文件公开7份,党内通报14次,简报30期,面向党员进行公开。

  13.加强廉政建设,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一是签订责任书,建立廉政档案。与各中小学(园)校长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中小学(园)领导班子填报廉政档案(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告知书,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守住廉政底线。二是进行分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局班子成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局机关股室长及本系统内需要约谈的对象进行约谈。三是严格执行 “三述”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每年听取中小学校(园)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强化负责人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四是创新方式,强化监督。将纪委履职切入转移到对领导干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强化执纪监督,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持续转变。

  14.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教育局自身网站、简报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2016年,我局共在州、县两级新闻媒体上发表21篇(则),其中《红河日报》采用5条,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43条,《侨乡红河》采用16条,红河县电视台播发教育信息30余条,县宣传部《手机报》发布信息50条;向县委“两学一做”办公室上报信息24条;向县委组织部信息科报送信息35条,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撰写时评757.2万余字,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云岭先锋网、中国红河网时评栏目采用;刊发局机关《教育简报》30200多条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信息。制作《营养改善惠泽红河,滴滴甘露沁入民心》、《强基固本谱新篇》、《师魂》等专题片。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教育、展示教育,让全社会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全县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软着落和展示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793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0.77万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18万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捐赠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657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79万元,占总支出的18.04%;项目支出5390.58万元,占总支出的8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0.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建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为597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49万元,占总支出的19.73%。项目支出4796.81万元,占总支出的80.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5教育(类)支出583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60.83万元,占总支出的2.69%;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48.34万元,占总支出的5.8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434.99万元,占总支出的7.28%;其他资本性支出4887.21万元,占总支出的81.78%

  2.208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11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119.98万元,占总支出的2%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0.21万元,占总支出的0.17%

  4221住房保障(类)支出1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4.74万元,占总支出的0.2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7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预算的9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指导、检查、督查工作人次增加,导致相应的费用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82万元,下降5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74万元,增长/下降5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9万元,下降43.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次、公务用车车辆、运行次数减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万元,占0.18%;公务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占0.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上级部门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2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34万元,比201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540万元减少19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红河县教育局2016年政府采购货物291万元。主要用于思源实验学校实验设备和局机关办公设备采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红河县教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