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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341-65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参与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4.研究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问题、新经验;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6.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982168.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419.83元,占总收入的86.38%;其他收入133748.64元,占总收入的13.62%。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85827.31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变动,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942803.83元。其中:基本支出942803.8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减少245552.5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人员工资变动,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减少,加上经费困难公用用车运行经费和部分差旅费尚未核算,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2803.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552.59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未足额保障,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截止年末尚欠聘用人员4个月社会保险尚未缴纳,二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5至12月尚未核拨差旅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直属机关工资目标责任奖列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780.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7%。与上年对比减少255555.87元,减少20.0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未足额保障,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截止年末尚欠聘用人员4个月社会保险尚未缴纳,二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5至12月尚未核拨差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5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2%。主要用于2013101款项的行政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8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主要用于2080501款项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01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2010501款项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元,支出决算为903元,完成预算的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3元,完成预算的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经费困难,保障经费不足,2018年大部分车辆修理费尚未结算;二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节省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三是严格执行相关接待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38元,增加5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38元,增加59.58%;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财政经费困难,保障经费不足,2018年大部分车辆修理费尚未结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3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1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培训费及其他交通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县直机关工委资产总额1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7万元,固定资产5.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16

6.27

5.89

 

 

 

5.8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601111



附件【2018年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数据201911200934039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