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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22-68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气象局属中央垂直管理驻京外三级预算单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局以“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管理保障”为宗旨,共设有5个科室:办公室、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防灾减灾科、法规科。主要承担天气、气候监测预警;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监测防御;气象灾害防御等业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提升综合业务质量。2016年地面测报应传文件数为8784个,及时率为99.94%;参加质量检查的数据量为149328个,数据可用率为99.99%;设备稳定运行率为100%;综合指数为99.99%,圆满完成了州局下达的测报指标任务。天气预报订正预报325个,传输率达100%,并努力开展短临业务,不断提升预报质量。

  2、全力提高气象服务效果。一是进一步推广气象微信公众号;会同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开展“红河县气象预警信息公众接受渠道公示”。2016年我局共发布213期乡镇预报;43期暴雨、雷电、大雾、低温、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二是开展短临预报,提高决策服务质量。截至11月底,通过OA办公系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共发布气象周报40期,气候影响评价10期,重要天气消息20期,雨情通报33期,关键农事期专题服务15期,节假日专题预报19期,其他重大活动预报服务56期,预警信号36期;手机短信发送共计44000人次。三是推进专项服务,加强部门联动。2016年,我局延续上一年的合作,开展森林防火气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地质灾害预警服务。与县林业、农业局、国土局联合发布信息:《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9810万余人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46300人次、《气象为农服务预警信息》和《关键弄事期气象服务专报》277000余人次。

  3、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2016年我局对甲寅和宝华两个区域站进行了要素升级,从原来的2要素升为6要素自动站,我局还完成了大监站的观测场改造,并对我县范围内的41个站点进行了雨量校准和运行维护,保障所有站的运行和传输正常,雨量数据在误差范围内。

  4、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雷电防御装置设计图纸审核、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行为。牢固树立“科学防雷、安全防雷”的管理和服务理念,联合县安监局、县教育局等对易燃易爆场所、中小学校的防雷进行安全检查。今年未发生任何雷电灾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度收到地方财政拨款合计3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正常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气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33.84万元。与上年对比提高3.3%,主要原因是由于津补贴正常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用于防雷减灾与预警信息发布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提高3.3%,主要原因为津补贴正常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应缴费用;

  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3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发放津贴补贴和维修(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无“三公”经费收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气象局2016政府采购。

  (三)相关口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由财政局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一年度未完成,按规定转当年使用的经费。

  三、结转下年:当年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于一下年度使用的经费。

  三、教育支出:开展幼教活的日常支出

  五、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费和离退休生活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七、基本支出:本单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单位三公经费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附件2 红河县气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