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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23-33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只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上级反映我县统一战线全面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放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掌握党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做好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少数民族爱国人士以及宗教人士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联络友谊、沟通感情的工作。

  6、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放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社会主义学校的工作。

  10、完成上级统战部和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贯彻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统战工作条例》专项学习。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统战工作的具体任务,采取学习研讨、专家辅导、专题讲座、考察调研、组织和选送干部参加培训等形式,抓好落实。

  (二)落实统战基层组织建设,做好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统战基层组织建设,13个乡镇都配备了统战干事并落实统战工作经费,全县91个行政村(含3个社区)均明确一名做统战工作的人员,形成统战工作网格化管理。同时,进一步引导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弘扬时代新风,倡导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投身光彩事业,爱心成就未来。

  (三)切实发挥工商联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商会)的领导,争创“五好”县级工商联活动。一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确保会员质量与数量。工商联始终把发展会员作为强队伍、谋发展、促转型、保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在质上要提高、量上要增加的总要求。

  (四)加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工作。一是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二是强化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着力构建和谐的民族宗教关系。走访慰问宗教界人士,排解宗教矛盾。定期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矛盾排查工作,不断完善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成功将我县安乐寺申报为州级和谐寺观。认真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五)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安排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工作,动态充实和完善党外人士数据库。二是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协同组织、行政学校等部门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调训协调机制,重点对已作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的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教育培训,完善党外干部挂职制度,重视党外年轻干部的培养。三是探索管理使用机制,实行县委领导班子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加强与组织部门、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的沟通,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党外干部的日常跟踪管理,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按照省、州委有关文件要求,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工作。

  (六)做好海内外统战宣传和联络工作。开展港澳台海外人士摸底调查工作,探索建立我县港澳台海外人士信息库。

  (七)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经济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充分发挥统战联系广泛的优势,搞好经济统战和服务经济建设工作。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大招商、招大商”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

  (八)着力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以及《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九)做好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一是做好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工作。加大统战工作信息撰写和编报力度,开通微信公众号并向广大统战成员推介,促使他们获取更为便捷的信息。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统战调研宣传信息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反映我县统战工作发展的新变化、新亮点,提升统战工作影响力,全面完成上级统战部门下达的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任务,对统战系统各部门、各科室的信息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

  (十)做好新时期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一是建立档案。对全县新社会阶层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探索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二是开展活动。加强培训,突出政治引导,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各类培训班、座谈会为平台,明确重点,对其进行系统的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重点加强对有代表性人士的教育与引导,并将其作为政治安排的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9.43%,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及增加工资、设备购置款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合计1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以及设备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以及设备购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未因无具体实施项目,所以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以及设备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9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4%,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开展统战工作支出

  2. 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为4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8%,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5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32万元,下降42.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6万元,下降4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35.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俭制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占67.5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32.4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万元,接待人次115人。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万元,增加   %。主要由于我单位2016年日常接待费、住宿费、差旅费等一系列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6年开展工作中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数量少、金额小,故无统一进行政府采购,未产生相应的政府采购费用。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由财政局拨入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一年度未完成,按规定转当年使用的经费。

  三、结转下年:当年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于一下年度使用的经费。

  三、教育支出:开展幼教活的日常支出

  五、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费和离退休生活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按照个人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七、基本支出:本单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单位三公经费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