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督综合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督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督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开展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现场采样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
2.依法受理和审核公共场所、放射诊疗场所、消毒产品生产单位、供水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3.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州级承担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和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4.依法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
5.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咨询以及全州卫生监督员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红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主要任务是:公共场所与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注重宣传培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和医疗废弃物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终止妊娠,进一步净化医疗市场;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学校环境及饮用水卫生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县卫计监督执法局是红河县卫计局所属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核定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
年末在职在职工人数11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10人,比上年减少人。年末退休人数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卫生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8万元,占总收入的89.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54%。与上年对比增加19.12万元,比上年增长14.41%。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卫生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4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3万元,占总支出的93.47%;项目支出9.49万元,占总支出的6.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去年度增加9.22万元,比上年增长6.77%。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没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开展和艾滋病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卫生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6%。与上年对比减少1.5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而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1.208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1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7%;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基本支出9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事业医疗支出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项目支出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的劳务补助和对危急孕产妇的救助支出。
3.221住房保障(类)支出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4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6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7.5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三公”经费严格管理,适当减少原则,经费支出控制合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97万元,增长2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2万元,增长5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146.5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增加,原因是1、本单位为执法单位,经常外出执法整治,辆车出勤率高;2、车辆运行年限久,修理费用增加。故公务车运行费增多,车辆修理费用及燃油费比去年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占84.8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15.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指导和督导、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局机构机关运行经费4.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外出执法次数增加,接待费减少,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决算相关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3、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