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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31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学校通过组织教师、宣传教师、教育教师、服务教师,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搞好服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师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生活质量。

3)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学校和谐。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师有序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学校自治功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学校认真切实贯彻县财政局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甲寅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针对年检和财务经费专项督查中提出的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性分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支现象,对本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足额把财政下拨的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资金分配给各村完小,不挤占,不挪用,不降低标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时接受专项检查,实行校务公开,学校重大经济活动,严格按我校制定的重大经济活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督查,督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公示,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1、完成龙美小学操场硬化。

  2、修缮甲寅小学教学楼围栏杆,修缮8个功能室及教师办公室,还修缮了5间学生宿舍及一个保安停,翻新所有教室的内外墙及教师宿舍楼外墙,修缮球场及食堂地板。

3、翻新了各个校点的教学楼的内外墙,同时也修缮了各个校点的功能室。

4、积极配合甲寅镇党委政府对甲寅小学征地工作。

5、食堂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从业人员持证上后岗,定期进行体检。食堂的油、盐、柴、米、肉、蔬菜等都是定点采购,严格保管,并当天公示所采购物资的单价和数量。对食物、蔬菜清洗、烹饪等,学校有严格的操作流程、措施和记录。做好食品留样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做到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做到登记记录,强化责任。

6、为改善教学环境和学习环境。教室增添15个多功能卫生柜及245套学生课桌椅,及时更换了一批破乱的课桌椅,增添42台式电脑,保障了教学的正常开展;增添10套教师办公桌、4个书柜、2个文件柜、10个书架、18个仪器柜、1套大会议桌、4个壁柜、1个打印机。

7、维修工作及时、服务到位,凡是影响到教学工作的事都及时处理,今年维修更换节能灯300个,更换阀门水龙头共268个,及时维修了办公楼、师生宿舍及教室门窗,维修了学校的用电线路及自来水管道,零星维修服务4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425,02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25,029.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的25,837,994.95元增加587,034.05元,增收2.27%,主要分析增长原因是本年度学生数增加及提高了教师工资,与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收 入 科 目

金 额(元)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2050202-小学教育

23024872.00 

87.13%

2050201- 学前教育

50100.00

0.19%

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

154631.00

0.59%

20805-养老保险

1929253.20

7.3%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94420.00

0.36%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

1171753.44

4.43%

合计:

26425029.64

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392,338.96元。其中:基本支出27,392,338.9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的26021698.77元,增支1370640.19,增幅5%,增原因和收入增长原因一致,是上级部门加大了对我校的各项投入及人员工资的增涨。


支 出 科 目

金 额(元)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2050202-小学教育

24,085,935.43

87.93%

2050201- 学前教育

116,466.50

0.43%

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

15,510.39

0.06%

20805-养老保险

1,929,253.20

7.04%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73,420.00

0.27%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

1171753.44

4.27%

合计:

27392338.96

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92,338.96元。与上年对比26021698.77,主要原因分析增支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支 出 项 目

金 额(元)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基本工资

12941715

47.25%

津贴补贴

4959153

18.1%

人员经费

6683369.52

24.4%

办公费

773894.62

2.83%

印刷费

12325.3

0.05%

办公设备购置

387,717.00

1.41%

水费电费

45652.72

0.17%

差旅费

82,846.00

0.3%

维修(护)费

872,193.80

3.18%

培训费

78,271.50

0.29%

劳务费

555,200.50

2.02%

合计:

27392338.96

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92,338.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26021698.77元,增支1370640.19,增幅5%,增原因和收入增长原因一致,是上级部门加大了对我校的各项投入及人员工资的增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4,217,91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208,359.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1,451.08元,办公费773,894.62元,印刷费12,325.30元,办公设备购置387,717.00元,水费电费45,652.72元,差旅费82,846.00元,维修(护)费872,193.80元,培训费78,271.50元,劳务费555,200.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2,6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1,929,253.2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3,42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71,75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171,753.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17年比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资产总额9,656,334.58元,其中,流动资产3,062,298.22元,固定资产6,572,555.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48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3,927.2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9,644.22元,固定资产减少415,7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0元,无形资产增减0元。报废报损资产98项,账面原值415,71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093.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697.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9396.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是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