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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0633-86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份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交警大队基本职能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工作。主要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及教育等交通管理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认真开展好车驾管业务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及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交警大队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隶属红河县公安局下属部门,内中队4个,分别是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事故预防及处理中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中队和情报信息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交警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无离退休人员。其他聘用人员79人,其中:交通协勤员57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员20人,临时工2人。

  车辆情况:20161031日车改前有业务用车22辆,其中13辆县交警大队使用,车辆号牌分别为:云V4573警、云V4580警、云V4627警、云V4677警、云V4699警、云V4760警、云V4767警、云V4837警、云V4871警、云V4898警、云0V2887、云V4479警、云V4703警。9辆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使用,车辆号牌分别为:云V4965警、云V4963警、云V4411警、云V4962警、云V4960警、云V4412警、云V4402警、云V4961警、云V4405警。201611月车辆改革后有业务用车7,分别为云V4760警、云V4837警、云V4871警、云V4898警、云0V2887、云V4479警、云V4703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交警大队决算总收入8,679,890.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4,097.38元,占总收入的93.36%,上年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12,104.95元,占总收入的3.6%,其他收入263,688.65占总收入的3.04%;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282,404.25元,增加60.8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聘用协管员人数增加、智能交通监控项目建设的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支出7,992,67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0,377.25元,占总支出的64.81%,项目支出2,812,300.00元,占总支出的35.19%,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增加 2907295.47元,增加57.17%,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交通协管员人员增加,协管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服装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智能交通监控项目建设,支出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80,377.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5,918.01元,增加46.56%,增加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及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262,822.60元,占基本支出的43.6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17,554.65元,占基本支出的6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12,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1,377.46元,增加44.86%,主要原因2016年进行智能交通监控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9,203.38

  ,占本年总支出的93.20%。与上年对比增加2,871,304.7,增加62.72%,增加主要原因是聘用协管员人数增加、智能交通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和落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719742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1522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3830769.78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1355611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5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大队在职民警的医疗保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148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91,332.6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0,732.6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00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1535.7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1031日执勤执法车辆封停15辆,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交警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较未发生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0,732.68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61535.79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执勤执法、业务办案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交警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接待费开支600;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6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警大队隶属红河县公安局下属部门,为一线执勤执法部门,2016年决算总支出7,992,67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0,377.25元,占总支出的64.81%,项目支出2,812,300.00元,占总支出的35.19%,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增加 2907295.47元,增加57.17%,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交通协管员人员增加,协管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服装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智能交通监控项目建设,支出经费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政府采购3956505.78元,其中60020.78元为执法执勤车辆保险服务,货物为3896485。采购执勤执法及办公设备形成固定资产740695元;3155790元为智能交通项目建设采购经费,进行分期付款,工程至2018年付清所有款项,项目尚未验收,2016年未入固定资产。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道路交通管理:反映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公安支出:反应装备购置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824



附件【2016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