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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40635-97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25)、《关于清理规范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红机编[2012]25号)、《关于增加红河县区域性扶贫连片开发办公室人员编制通知》(红机编[2015]32号文件,设立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批准红河县扶贫办承担以下具体职能:1、是宣传、贯彻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定红河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3、负责拟订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5、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定点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8、负责协调沪滇对口帮扶和部门对口帮扶相关工作;9、承担红河县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10、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省州扶贫部门有关要求,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体系,围绕解决温饱、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总体要求,加快扶贫工作创新力度,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很好的落实。

   2016年全年预计投入扶贫资金13193.0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9163.03万元(包括2016年度切块资金4572万元,省级扶贫到户小额风险补偿试点资金300万元,州级扶贫到户小额风险补偿试点资金100万元,统计监测经费2.4万元,驻村工作队经费292.55万元,革命老区项目建设资金7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2000万元,山区综合扶贫开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22.08万元,山区综合开发州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904万元);社会帮扶资金1030万元(上海帮扶资金800万元,兵器集团帮扶资金230万元);信贷扶贫资金3000万元;项目覆盖全县13个乡镇。2016年,全县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5600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15600人的100%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形成了大扶贫工作格局。

  1、严格规范程序,切实围绕标准,全力促进建档及脱贫对象精准。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按照“三评四定”的程序及“五查五看”的标准,严格识别贫困户,将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不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从系统中剔除,确保扶贫对象精准;二是抓好数据核查,在全县13个乡镇范围内,认真清理建档立卡贫困户,核实信息,将250条违规信息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剔除,近期,对州审计组提出的疑似违规的213户贫困户,我们正在清理核查中,并将按标准给予相应处理;三是抓好“回头看”工作,全县共开展“回头看”工作5次,对全部贫困户走访了5遍,11月底,我们再次安排全县各乡镇及挂联单位、工作队员对所有贫困户及计划脱贫户进行了数据采集,切实保障保留贫困户、计划退出贫困户的精准;四是加强抽查检查,6月份,在州级抽查5%的基础上,县级安排了13支抽查组对13个乡镇按10%的比例进行交叉抽查,各乡镇按20%的比例安排工作组进行再次抽查。通过遍访回访、“回头看”及抽查整改落实,确保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总体精准,确定了全县共有档立卡贫困户19355户、贫困人口82371人。

  2016年,按省州安排,全县共计退出贫困村10个,退出贫困人口15600人。

  行政村退出方面:10个贫困村总人口32430人,年底预计保留贫困户506人,贫困发生率将控制在3%以下;“十二五”期间共硬化道路里程126.6公里,实现到行政村全硬化;除易地搬迁点之外,所有农户已经完成农网改造,各行政村都已通10千伏动力电;村民小组(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4%,电信、移动网络有线宽带已覆盖所有贫困村,4G网络信号已实现全覆盖;建设10所卫生室,按标准配备52张床位,27名医生,能够满足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建设公共服务及活动场所69个,充分满足群众的活动及公共服务需求;10个村适龄青少年3147人,就学人数3134人,入学率达99.59%,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贫困户退出方面:2016年预计脱贫15600人,通过自查评估,预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预计能达3050元以上;按照国家住建部的标准,所有退出贫困户住房都达到C级标准以上,2017年起,计划对非易地搬迁内的贫困户住房问题通过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解决;预脱贫户家庭共有适龄青少年3038人,近两年来,无因贫困原因辍学问题;预脱贫的15600人中,全部参加新农合,所有参合贫困户,将享受提高5%报销比例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养老保险人员共10498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并完成缴费人员9305人,领取养老保险金1784人,完成了建档立卡户医疗保险全参保、全缴费,养老保险全参保工作。

  2以专项扶贫为重点,切实抓好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

   2016年上级安排红河县四到县切块资金规模为4572万元,加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项目总资金规模4722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乡镇脱贫摘帽行动计划整乡推进项目资金。

  1.整乡推进项目。2016年,红河县组织实施脱贫摘帽行动计划整乡推进项目2个,项目点为石头寨乡和车古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石头寨乡整乡推进项目投入资金1000万元(包括产业发展投入300万元,基础设施投入600万元,安居工程投入100万元);车古乡整乡推进项目投入资金1000万元(包括产业发展3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00万元,安居工程300万元)。目前项目已批复,2000万元资金已下达,项目进展顺利。

  (2).行政村整村推进。结合全县行政村脱贫摘帽行动计划,2016年全县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3个,项目总投资359.2万元。项目覆盖迤萨、甲寅、宝华、乐育、浪堤等5个镇13个行政村17966240人。建设内容主要以产业发展为主,以贫困行政村、贫困户为项目对象,要求精准到户,户均补助2000元。目前项目已批复,359.2万元资金已下达,项目进展顺利。

  (3).自然村整村推进。2016年,根据项目空白村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20个,投入资金1000万元。项目覆盖7个贫困乡镇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受益贫困人口5972455人。项目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项为主。其中:产业发展要求所有建档立卡户全覆盖,产业资金投入户均不低于2000元,其余资金结合贫困村实际,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批复,1000万元资金已下达,项目进展顺利。

  (4).产业扶持项目。组织开展脱贫摘帽产业扶持项目3个,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项目点覆盖全县13个乡镇,投入资金1148.6万元。一是脱贫摘帽产业到户资金项目1018.6万元,户均补助投入2000元,项目覆盖13个乡镇,受益贫困人口509321488人。二是迤萨镇曼冒村生猪养殖(仔猪扶持贫困农户),计划投入30万元。三是工厂化育苗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00万元,由县工管委负责实施。目前三项产业扶持项目已批复,1148.6万元资金已下达,项目进展顺利。

  (5).劳动力培训项目。按照扶贫先扶智的工作理念,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就业增加收入为目标,累计投入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60万元,委托红河县职成校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引导性培训2000人。

  (6).金融扶持项目。为改变我县传统的扶贫模式,提高贫困农户的自立和自我发展能力,盘活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效应。2016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产业贴息贷款8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3000万元,截止11月底,共发放小额信贷1998.5万元,产业扶贫贷款794.27万元,共惠及贫困户5222505人,年内我县将完成3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至少发放3000万元产业扶贫贷款。

  3、全力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建设。2016红河县山区综合开发总投入资金2496.5万元,其中:山区综合扶贫开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22.08万元;州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904万元;州级哈尼梯田旅游环线交通建设资金219万元;边疆农村群众惠民实事资金93.1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10万元。建设“六个百万亩”优势产业群和“四大”特色产业群,共完成种植41100亩,为完成计划数41000亩的102%,其中:示范基地完成30200亩,完成任务数的100%。免除农村普通高中学生学费、乡村医生培养、农村广播村村响等边疆农村群众惠民实事正有序推进。

  4、实施易地搬迁,推进区域脱贫。2016年已投入17953.72万元实施32个项目点建设,共启动安置房建设2073户(其中含建档立卡1542户),住房开工率69.1%,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356户,竣工率45.2%。投入14934万元实施县城周边安置,完成主体工程817户,目前已落实搬迁户813户,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5整合多方力量,推进精准扶贫。兵器集团公司帮扶230万元,实施了稻田养鱼、生态鸭养殖、计算机教室、学校课桌椅项目、学生宿舍项目等5个项目。上海对口帮扶援助800万元,实施了11个项目,其中:整村推进项目村7个,新纲要示范村2个,社会事业2个(卫生医疗设备和1所希望小学)。挂包部门围绕“五个一批”直接投入或协调投入资金6113.25万元,围绕五大建设任务直接投入或协调投入资金28235.76万元,为贫困村脱贫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构成

  内设综合股、项目管理股、易地扶贫股、社会扶贫股、山区开发股、监督检查股、培训中心、区域性扶贫连片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

  2. 培训中心(事业)

  3. 区域性扶贫连片开发办公室(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相关表格数字为0的有“公开07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公开08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因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扶贫办2016年度收入合计391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0.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3325.34对比增加584.8万元,增长率为17.58%2016年比2015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调整比较大;2、是扶贫新成立临时机构(南部山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产业培植、农田水利、医疗、卫生、教育等资金统筹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扶办2016年度支出合计395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43万元,占总支出的22.14%;项目支出3081.5万元,占总支出的77.86%。与上年3431.08万元增支526.85万元,增长率为15.36%,增支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调资比较大(主要是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都调资);(2)、县委、县政府下设的联席办、易地扶贫搬迁、南部山区办等临时机构运行的经费在此列支;(3)、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经费从扶贫办核拨等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扶贫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6.43万元。与上年603.98万元对比增支272.45万元,增长率为45.1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一年较大的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4.3万元,全部是划拨给各乡镇驻村工作队的专项工作经费;2、人员经费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支出345万元为县级预算的产业发展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扶贫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1.5万元。与上年2827.1万元对比增支254.11万元,增长率为0.09%,增长的主要原因州级新增项目债券资金2000万元,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由扶贫负责拨付。项目实施情况:2000万元的项目债券资金已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已拨付各部门和各乡镇,650万元的上海项目帮扶资金项目已完成,34.2万元生猪养殖产业资金已完成,185万元兵器项目已完成,150万元的产业资金已拨付到生物办实施,62.3万元项目管理费已用于项目评审、检查、验收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扶贫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4%。与上年3325.34万元对比与增加584.8万元,增长率为17.58%2016年比2015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调整比较大;2、是扶贫新成立临时机构(南部山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产业培植、农田水利、医疗、卫生、教育等资金统筹安排。

  各款项占总收入的比重表

  

  款项

  科目名称

  本年各款项收入

  本年总收入

  各款项所占的比重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9,101,449.81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2,743.30

  39,101,449.81

  0.2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21,377.51

  39,101,449.81

  0.31%

  2130501

    行政运行

  2,306,383.00

  39,101,449.81

  5.90%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842,000.00

  39,101,449.81

  30.29%

  2130505

    生产发展

  16,850,000.00

  39,101,449.81

  43.09%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283,000.00

  39,101,449.81

  13.51%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2,443,000.00

  39,101,449.81

  6.2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946.00

  39,101,449.81

  0.44%

  

  各款项本年收入与上一年对比表

  

  款项

  科目名称

  本年各款项收入

  上年各款收入

  比上年增减数

  比上年增长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50,000.00

  -550,000.00

  -10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2,743.30

  73,822.20

  8,921.10

  12.0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21,377.51

  98,416.18

  22,961.33

  23.33%

  2130501

    行政运行

  2,306,383.00

  1,804,897.00

  501,486.00

  27.78%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842,000.00

   

  11,842,000.00

  #DIV/0!

  2130505

    生产发展

  16,850,000.00

   

  16,850,000.00

  #DIV/0!

  2130507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

 

  1,550,000.00

  -1,550,000.00

  -1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283,000.00

  28,355,000.00

  -23,072,000.00

  -81.37%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2,443,000.00

  691,000.00

  1,752,000.00

  253.5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946.00

  130,222.00

  42,724.00

  32.81%

         

  39,101,449.81

  33,253,357.38

  5,848,092.43

  17.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机构的运行及各种项目支出。

  各款项占总支出的比重表

  

         

  款项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本年总支出

  各款项所占的比重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65,000.00

  39,579,325.24

  0.92%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2,743.30

  39,579,325.24

  0.2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21,377.51

  39,579,325.24

  0.31%

  2130501

    行政运行

  2,236,730.32

  39,579,325.24

  5.65%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845,050.00

  39,579,325.24

  29.93%

  2130505

    生产发展

  16,850,000.00

  39,579,325.24

  42.57%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487,158.11

  39,579,325.24

  13.86%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2,418,320.00

  39,579,325.24

  6.1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946.00

  39,579,325.24

  0.44%

  

  各款项支出与上一年对比表

  

  款项

  科目名称

  本年各款支出

  上年各款支出

  比上年增减数

  各款项所占的比重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65,000.00

   

  365,000.00

  #DIV/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2,743.30

  73,822.20

  8,921.10

  1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21,377.51

  98,416.18

  22,961.33

  23%

  2130111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6,000.00

  -6,000.00

  -100%

  2130501

    行政运行

  2,236,730.32

  1,880,897.00

  355,833.32

  19%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845,050.00

  10,000.00

  11,835,050.00

  118351%

  2130505

     生产发展

  16,850,000.00

  212,173.82

  16,637,826.18

  7842%

  2130507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

   

  1,550,000.00

  -1,550,000.00

  -1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487,158.11

  29,492,220.93

  -24,005,062.82

  -81%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2,418,320.00

  857,049.91

  1,561,270.09

  18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2,946.00

  130,222.00

  42,724.00

  33%

      

  39,579,325.24

  34,310,802.04

  5,268,523.20

  1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扶贫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0.57万元,完成预算的8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的9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86.8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34万元,减支3.43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29.2万元增加1.38万元,增长4.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9万元,增长18.7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下设新设联席办、易地办等临时机构的各种会议、项目评审、接待在扶贫办列支。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7万元,占54.5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占45.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7万元(基本支出2.12万元、项目中项目管理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14.5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联席办、易地办等会务、培训级及捐赠集团检查验收项目等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68万元,与上年120.06万元对比增支181.62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是234.3万元驻村工作队专项工作经费经我办账户全部划拨给各乡镇驻村工作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接待、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办公设备购置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新设两个临时机构,从各部门和各乡镇抽调相关人员配套电脑和办公桌椅等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