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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402-33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9801000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管理园区企业,让园区企业生产、销售等规范化。并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征地、水电等相关手续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红河州红河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红塘子片区建设标准化厂房3万平方米,一期建标准化厂房1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可研、总规已编制完成,施工场地已平整,一期1万平米初设已完成,计划开工完成3000平米。

2、红河县棕榈产业加工园区(第一期)项目:项目选址为迤萨镇(县粮食局基地片区),计划总体规划面积300亩,计划入驻企业25-30户,(其中:2018年第一期规划面积计划约120亩,计划入驻企业8-10户),计划明年开工。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测绘,规划和可研已编制完成

3、红河县石膏产业园区运输道路县道源公司路段:该项目总长834米,宽6.5米,工程造价为80.6万元,于2018年1月31日开工建设,于2018年8月17日完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97,58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585.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1363378.2元减少765792.24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款项资金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74,434.34元。其中:基本支出299,902.94元,占总支出的21.82%;项目支出1,074,531.4元,占总支出的78.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1232554.39元增加141879.95元,主要原因分析: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902.94元。与上年对比378596.79元减少78693.85,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由4人减少为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4,531.4元。与上年对比853957.6元增加220573.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新建园区道路一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434.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1217998.77元增加156435.57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新建园区道路一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68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52,3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日常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43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863,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3%。主要用于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劳务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和县工信局办公合并,公务接待基本由工信局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529元,下降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29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和县工信局办公合并,公务接待基本由工信局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7.98元,与上年对比25142.97元减少17084.99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由4人减少为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87,499.99元,其中,流动资产516,060.99元,固定资产171,4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6,433.9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06,433.92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75

51.61

17.14

0

0

0

17.1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 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 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9801111



附件【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911180434143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