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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42-21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红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危害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查检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许可。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重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属地监管、部门监管和党政领导“三个责任”落实。加强安委会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强化安委办协调督办职能。

    2.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文件规定要求,修订出台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梳理制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统筹部署推进8大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力争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加强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工贸行业、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意见,继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承诺报告、信用评价等配套机制和基础建设,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建立事故责任单位约谈问责机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4.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优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一票否决”、考核奖惩等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制订出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加大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督查工作力度,重点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情况、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巡查和综合督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规定,红河县安监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五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2016年红河县安监局部门编制为5个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1个工勤人员,比上年增加4个事业编制。2016年调出3人,调入3人,实有人数12(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2、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为1652921.73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增加152091.78元,增加10.13%,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为1644254.2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减少214399.72元,减少11.54%,减少主要原因安全生产排查治理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4254.29元,包括基本工资306276元、津贴补贴504999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6%;办公费144434.1元、水电费825.1元、办公设备购置1168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4254.2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度减少214399.72元,减少11.54%,减少主要原因安全生产排查治理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67302.75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占总支出4%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23.9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占总支出3.7%

  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429194.56元,主要反映用于保障行政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总支出87.2%;住房保障支出8693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占总支出5.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800元,支出决算为93841.04元,完成预算的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973.04元,完成预算的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868元,完成预算的60.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及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0649.46元,减少42.9%。其中公务接待费56868元,比上年减少7973元,减少1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批次比上年减少;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973.04元,比上年减少62676.45元,减少62.8%,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73.04元,占39.4%;公务接待费支出56868元,占6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73.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973.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排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86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973.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会议、州级指导工作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监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946.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6933.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监局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购买资产17485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780。主要购买应急装备、电脑、投影仪、办公桌椅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为我会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红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