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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43-37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动员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教育培养下一代的工作机构,是党委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培训青少年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家长学习家教理念、经验;创造青少年健康环境,将其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和崇高道德品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开展“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

  遵照中央关工委、省、州关工委关于2016年,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通知要求,年初及时作了研究安排,在“读本”未到之前,就与县法院协商,从全县近两年已审决的案件中,挑选了20个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印发各乡镇关工委,组织法制演讲队伍,以之为教材,深入学校、社区、村委会开启了此项活动。至8月底,已组建15支宣传队伍,计45人,演讲90场,28000名青少年受到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9月开始,各学校陆续开学,学生纷纷入学,踏上求知实现美好梦想的新征程。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配合,在县看守所开展现身说法教育活动,由在押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作现身说法,参观监宿、在押人员生活状况,看守所现代化管理设施和装备,城区中小学校师生3000余人分三场参与活动。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赵健忠到会作重要讲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三克通报2016年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派记者到场采访、摄像,在县电视台播放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异口同声反映,此次活动敬重、庄严,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秩序井然,活动之后确实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悟。

  2、力促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健康发展

  201412月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基层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2014156号文件以来,县关工委始终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抓计划,季度作对照检查,年中有小结,年底组织检查考评达标的给予授牌奖励。石头寨乡关工委、车古乡关工委、垤玛乡关工委、三村乡关工委荣获基层“五好”关工委称号。受到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健康发展。

  3、救助贫困家庭孩子圆入学梦

  2016年,争取省关工委资金2万元,县关工委、各乡镇关工委,通过向爱心人士、企业、工程老板等多种渠道求助,集资15万元对家庭贫困的120名大学生,100名小学实施救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圆了他们的求学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减少年初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减少年初预算。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关工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万元。与上年对比36,主要原因财政减少年初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关工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减少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3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支出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221)支出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26万元,下降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8万元,下降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外出次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2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县关工委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关工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8,主要原因财政减少年初预算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县关工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决算数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二、固定资产决算数46.49万元,(其中:车辆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49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群众团体事务,反应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等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附件【附件2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