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大羊街乡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羊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党委、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是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水塘南部山区综合扶贫开发项目;
2、精准扶贫工作;
3、那哈芒果等产业种植及管理;
4、格咪美丽家园建设;
5、哈德玛村易地搬迁工程;
6、一事一议村卫生路,卫生公厕、乡村道路硬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大羊街乡人民政府
2.大羊街乡财政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羊街乡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羊街乡2016年度收入合计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340万元对比,减少348万元,增长比例为-30.6﹪。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羊街乡2016年度支出合计1,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万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222万元,占总支出的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1,520万元对比,减少471万元, 增长比例为-30.98﹪。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万元。与上年1,039万元对比,减少287万元增长比例为-27.62﹪。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5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增加222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72万。农村一事一议支出5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与上年1,520万元对比,减少5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1%。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室)及相关事物支出;
2.教育(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群众文化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3%。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8%。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林业事业机构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事业运行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45万元,比上年同基的5.00万元,增加78.45万元,支出65.70元,比上年同期的0.00万元增加67.500万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羊街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万元,与上年同期的289万元对比,减少24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室)及相关事物的公用经费支出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数为7.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7.0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