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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65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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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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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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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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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组织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组织听取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性荣誉称号。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围绕经济建设行使职权,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围绕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三个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开展调查、视察;二是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审查;三是围绕经济建设开展代表工作。
2、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对“公、检、法”部门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3、关注民生,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加强对教科文卫等工作的监督,促进社会 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红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设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七委二室,今年增加研究室、预算工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末行政编制人数为22人,其中: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5人。2016年12月实有在职人员40人(公务员30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人员22人,公务用车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00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5.81万元,与上年度收入668.04万元对比增加47.56%,其他收入15.27万元,与上其他资金收入相比14万元相比增加9.07%。
年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 |
其他收入(万元) |
2017年 |
985.81 |
15.27 |
2016年 |
668.04 |
14 |
增减额 |
317.77 |
1.27 |
增长率 |
47.56% |
9.07%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3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19万元,占总支出99.95%;项目支出0.42万元,占总支出的0.05%的;红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938.61万元。与上年度支出911.45万元对比增加8.15%,主要原因分析是县乡换届选举经费的划拨。
年度 |
基本支出(万元) |
项目支出(万元) |
2017年 |
938.19 |
0.42 |
占总支出 |
99.95% |
0.05% |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6.74万元,增支2.9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4.98万元,比上年 相比增73.57万元,增13.34%,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5.69万元,与上年 对比减46.55万元,减支16.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中央、省、州、县党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要求,控制了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0.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2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本年 县乡两级人大选换届选举工作增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1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9.95%%,与上年对比,增支了26.74万元,增支了2.93%,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增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2万元,主要用于退人员工资支出;
3、医疗保障支出24.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5.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为37.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6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中央、省、州、县党委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1次,出境1人,出国(境)费用支出3.75万元,开展内容包括:应越南、老挝、缅甸三国经济、商务部门邀请,对三国进行学习访问,加强跟三国华商经贸合作,推进桥头堡建设。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6辆,运行维护费25.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553人,接待费支出7.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人大系统工作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县(市)、乡(镇)、村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项目 |
年初预算 |
当年累计数 |
上年同期累计数 |
增减数 |
增减% |
备注 |
一、公务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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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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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次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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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
1520 |
-967 |
-63.6% |
|
2.经费支出(万元) |
35 |
7.86 |
7.6 |
0.26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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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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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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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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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有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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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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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行经费(万元) |
10 |
25.57 |
32.45 |
-6.88 |
-21.2% |
年初预算到3月份,实际到10月份 |
三、因公出国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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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次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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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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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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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费支出(万元) |
0 |
3.75 |
|
3.75 |
100.0% |
年初预算为0元,由州人大安排参加 |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公务接待费7.86万元比上年7.6万元元减少了0.26万元,是由于物价上涨原因。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万元,主要原因是应越南、老挝、缅甸三国经济、商务部门邀请,对三国进行学习访问。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支6.88万元,减支21.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2016年采购计划金额1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9.40万元,包含监控设备1套5.30万元,空调0.56万元,办公家具3.54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附件2 2016年度人大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