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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4-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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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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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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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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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301000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的基本职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红河县妇联由中共红河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团结和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边疆的繁荣与稳定。
6、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的开展。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开展丰富多彩的“三八”纪念活动;
(2)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
(4)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为契机,开展“最美家庭”、“文明新风家庭”、“平安家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为主题的创建活动;
(5)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五进”活动;
(6)开展健康温暖庆“六一”活动;
(7)开展关爱妇女儿童行动。
2.关注民生,加大扶持,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1)一是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加快脱贫步伐,联合县职成校、农科部门分别到宝华镇、石头寨乡为200多名贫困妇女进行巾帼脱贫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增加了她们通过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的决心。二是为落实“五个一批”帮扶措施,进一步提高所挂钩联系的宝华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能力及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县妇联出资1万元购买鸡(鸭)苗,帮助19户贫困户发展养殖业。三是带动贫困妇女创业就业。为妇女实现就业搭建供需平台。着力推进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向有创业愿望的中低收入妇女、就业困难女大学生等群体倾斜。2月初组织妇女开展宣传培训2期,今年完成创业贷款人数150人,共计1500万元,完成任务数100%,帮助150名具有创业潜质、立志发展的女性自主创业。四是开展革除陋习,推进“乡风文明”活动。革除陋习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崇善科学、破除陈规陋习,县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革除陋习,推动乡风文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对城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同时深入贫困户指导、帮助他们整理室内卫生,倡导他们脱贫首先要从革除陋习、勤劳致富开始,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目前组建志愿者队伍45支,1125人,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0多次。
(2)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一是开展职业技能知识培训。按照打造新型职业女农民的要求,借助省州县妇联各类培训资源以及争取省、市、县各部门实施的妇女培训计划,举办电子商务、现代农业种养殖技术、家政服务等各项职业技能知识培训。目前,已举办7场职业技能培训。惠及农村妇女400余人。二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家庭作为妇联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民族团结示范家庭”、“最美家庭”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和谐,大力推动农村妇女和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带头移风易俗,摒弃天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三是积极创建巾帼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是一盏灯,建成一个照亮一片,带动一方。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女性特色、强烈品牌感和吸引力的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居家灵活就业基地、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力争辐射带动一批妇女增收致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实际车辆已划入公车平台,但因还未收到处置文件,未作减少处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66,759.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8,990.48元,占总收入的71.1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97,769元,占总收入的28.83%。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2018年申请“红河嫂”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4,992.87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992.87元,占总支出的69.37%;项目支出464,000元,占总支出的30.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中的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0,992.8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17%。本年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
1.支付石头寨乡“母亲水窖”项目224000元;
2.支付石头寨乡、车古乡、浪堤镇、宝华镇春蕾爱心桥帮困助学金120000元;
3.支付各乡镇助梦行动助学金1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725.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95%。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0,18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1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开支。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42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8,746元,完成预算的2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46元,完成预算的29.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接待费从其他收入、其他应付款中列支;公务车使用费未列支“三公”经费中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306元,下降-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306元,下降-7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领导休产假,公务接待比上年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746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4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4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670.78元(实际支出为123,835.39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中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两列中错误填入数据),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比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684,752.74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373.74元,固定资产255,3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1,165.1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51,165.18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301111
附件【2018年红河县妇联决算公开报表201911120227021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