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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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43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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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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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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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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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901000
附件3
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三村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三村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红河县三村乡财政所: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提供财政保障,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与管理,财政资金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在认真研究分析上级资金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反映我乡实际困难。
2.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一是严格支出管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打造阳光财政、民生财政,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三是加大财经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全乡财务人员进行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培训。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与预算管理对接机制,构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制度,测算摸底,稳步推进。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在去年审计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台账。
3.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对我乡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开展重点民生资金检查。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我乡危房改造、公租房等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三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使 “三公经费”使用基控制在预算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三村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
2.红河县三村乡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三村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三村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350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4.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31%,主要原因为精准扶贫项目资金中产业发展资金、易地搬迁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民生建设类资金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三村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4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08万元,占总支出的21.98%;项目支出3577.92万元,占总支出的78.02%。与上年对比增加224.69%,主要原因为易地搬迁征地费、易地搬迁房屋修建、产业发展资金等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三村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8.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新进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三村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7.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34%,主要原因为易地搬迁扶贫项目,产业扶贫发展资金等扶贫项目支出及村卫生路修建、卫生公厕修建、乡村道路硬化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三村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7%。与上年对比增加221.98%,主要原因为扶贫项目工作力度加大,易地搬迁扶贫、产业扶贫等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教育(类)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88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37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0.其他支出(类)支出9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三村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万元,完成预算的67.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4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8.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少于预算次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67万元,增长54.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4万元,增长8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2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精准扶贫工作增加,村镇会议召开次数增加,下村次数多,公车使用频繁等诸多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6万元,占83.56%;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占16.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外出开会、出差、下乡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下乡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三村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3万元,主要原因为比上年减少了设备购置、维修(护)费,电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三村乡资产总额135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4.87万元,固定资产581.6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2.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3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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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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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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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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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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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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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56.54 |
774.87 |
581.67 |
417.19 |
46.4 |
0 |
118.0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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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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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河县三村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901111
附件【三村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