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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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44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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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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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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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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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1000
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个私经济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
(6)依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7)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履行职责,强化统计服务水平
围绕全县经济上半年良好开局,全年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紧紧抓住“GPD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批零住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支、城乡居民收入”等重点经济指标,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发挥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功能,对主要经济指标做到一月一研判、一季一分析,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信息窗”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发展目标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信息资料开发,认真做好全县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作用。
(二)精心组织,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1.积极推进“四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了红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推进“机构、办公地点、经费、人员”四落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57号),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做好单位核查。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夯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名录基础,5月22日,召开了红河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对全县经济普查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明确了普查的意义目的和工作流程。6月21日召开红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了文化产业、工业、名录库等单位核查工作。会后县经普办收集整理各部门数据,形成底册下发给各乡镇,乡镇组织核查人员分专业逐一核查。
3.抓实单位清查工作。一是宣传清查告知书。为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掌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科学性。按照省州统一部署, 2018年8月9日开始,我县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多形式、广覆盖对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告知。二是普查小区划分及绘图。将全县划为91个普查区,并召集各乡镇懂业务、明乡情、会电脑的人员到县经普办集中,按照每个小区普查对象不超150户的要求,将全县地域划分为126个普查小区,完成普查区及普查小区电子地图的绘制工作。三是“两员”选聘。为把年轻、负责、细致、健康、吃苦耐劳、具有一定财经知识的人员选出来,保证“两员精明能干”,以确保各项数据质量。经各乡镇上报汇总后,我县共有普查指导员54名、普查员243名。四是底册编制。2018年8月29日,我县派出两名业务人员,参加州级清查比对系统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省州下发8150家单位数据进行改错,截止9月10日,清查对比系统强制性审核错误全部清空,生成清查底册,推送至PAD供清查使用。五是PAD配备。按国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本次清查使用PAD对所辖普查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为此我县组织人员对现有PAD进行充电检测,已准备300台PAD,按每个普查小区2台进行配备,备用48台,保证在清查过程中不因机器故障延误工作进度。六是“两员”业务培训。2018年9月10日,红河县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动员暨综合业务培训会。和县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张副县长对单位清查工作作具体部署安排,县经普办业务骨干分别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表、个体户清查情况表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对PAD清查数据采集软件的操作等内容进行培训。七是做好入户现场数据采集填报。从2018年9月12日正式开展单位清查登记开始后,全县290多名“两员”以每组2人、人手一台PAD深入126个普查小区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工作。县经普办派出业务指导员到乡镇指导入户清查工作。八是加强工作调度。赵副书记和张副县长对单位清查工作进行调度,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单位清查审核编码补漏工作方案,强化数据审核、上报、编码业务培训,强化薄弱环节的督查。我县共清查我县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完成2458家,较底册数完成率102.89 %,个体工商户完成11252户,较底册数完成率达206.6%。
(三)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密切关注改革新动态,加强分析研究,提前预判统计改革对我县统计工作产生的影响,按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一是认真研究国家新的GDP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及数据下管一级的改革,紧紧围绕GDP在总量、结构和速度上如何做好季度衔接及全年走势研判,同时抓好文化产业、研发投入等核算与常规行业核算的接合、完善工作。二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严格执行新投资统计制度,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实行形象进度法联网直报,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进行财务支出法上报,对2018年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核查,加强对项目入库工作的督查,认真审核入库项目必备的各项举证材料。三是推进工业统计改革。开展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和绿色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开展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的核查工作。
(四)依法统计,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深刻认识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努力实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统计信息反映实际、统计数据准确适用。我局制订了《红河县统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今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保证此次“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5月28日至29日,我局随机抽取了本单位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和专业人员,分三个组对县级名录库分行业抽取检查的10家企业的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等内容进行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五)统筹兼顾,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着力实施“强基固本”行动,提升“双基”建设水平,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选派领导领导班子成员2名和业务骨干2名到厦门大学进行统计干部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选派1名统计师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进行统计业务提升班学习。
(六)联系群众,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落实
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派出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按照县委、县政府“13662”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制定《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度帮扶计划》,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完善户籍档案,找准致贫原因,填写明白卡,相应制定帮扶计划和抓好帮扶措施的落实。一年来,按要求解决2名驻村队员的工作经费1万元,生活补助31800元,春节慰问贫困户4326元,为挂钩联系点阿扎河乡西拉东村委会解决扶贫经费13000元。干部职工为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保险、挂历、水壶等共10400元。
(七)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统计系统自身建设
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思想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办事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充分发挥了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局领导班子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其他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党领导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扎实开展好统计业务培训,切实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务实高效的统计干部队伍,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实现统计新作为、开创统计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156091.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7491.72元,占总收入的95.22%; 其他收入198600元,占总收入4.7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6391.72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761786.61元。其中:基本支出3741786.61元,占总支出的99.53%;项目支出20000元,占总支出的0.5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1786.61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增加。2018年红河县发放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职工的绩效工资,所从日常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2036.72元,占基本支出的7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1974.89元,占基本支出的24.9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75元,占基本支出0.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89.30%,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展的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大部分物资和设备采购已在2017年支出完毕,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53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516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6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3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69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87 %。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农林水支出502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14%。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元,支出决算为31557.00元,完成预算的32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827.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30.00元,完成预算的63.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次数较多、公务用车次数较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43.00元,下降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3.00元,下降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0元,下降26.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27.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730万元,占63.0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2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82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中为对接工作接待村委会干部,住户调查辅调员和乡镇统计员送来统计报表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552.6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统计部门资产总额1900419.76元,其中,流动资产733487.16元,固定资产1166932.6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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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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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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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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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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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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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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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00419.76 |
73348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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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9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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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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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4056.00元,实际采购金额5237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省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省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根据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住户调查:是以家庭为对象,使用抽样调查方法,为搜集各种社会经济统计资料而组织的各种调查的总称。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城市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城市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居民家庭人口、住房、就业、耐用消费品拥有、现金收支、消费支出、食品消费、非现金收入等情况调查,为国家制定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货币流通、商品生产和供应等政策提供依据;农村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住户的生产、收入、消费、积累情况和社会活动情况调查,为国家指导农村工作、制定农村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1111
附件【红河县统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201911130456114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