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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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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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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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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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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红河县关工委建设并组织实施。
(2)指导乡镇关工委、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抓好其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指导县乡村三级关工委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关工委干部的培训工作。
(4)指导乡镇、学校关工委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活动。
(5)指导全县“五好”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6)负责协调各方帮助、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加强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
(7)负责协助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协助做好失足少年帮教工作。
(8)负责协助推进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9)负责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老少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10)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行政核算单位1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职1人。机构人员编制1人,实有1人,人员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红河县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1.召开年度关工委工作会议
5月22日下午,在县委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红河县2018年关工委工作会议》,会议由联系关工委工作的副县长杨金万主持,县委副书记文晓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简伟荣,县政协副主席张江玲出席会议。会上,传达了州关工委在石屏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县关工委副主任、秘书长罗乔生作关工委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7年度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并通报红河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情况;宝华镇和架车乡关工委就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作了交流发言。县委副书记、县关工委主任文晓波作了重要讲话,他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落实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任务;夯实基础,强化保障,不断集聚关心下一代工作合力”三个方面作了讲话,他要求全县各级关工委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红河州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暨组织农村青年学科技用科技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中去,努力做好全县关心下一工作。各级关工组织要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主动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学习,深入实际,不断用新理念、新典型、新思路指导和推动工作,不断推进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还对已基本达到“五好”基层关工委的架车乡、大羊街乡、甲寅镇关工委进行了表彰奖励,全县13个乡镇关工委中,已有11个乡镇关工委获得“五好”基层关工委的荣誉称号。
2.努力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是以党史国史教育为主线,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为基本途径和主要载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党史国史,深刻感受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坚定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努力做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县关工委按照省州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做好“中华魂”(辉煌与梦想)主题教育活动后续工作。将“中华魂”(辉煌与梦想)主题教育活动演讲比赛和征文竞赛中的优秀辅导员、优秀文章和作者推荐上报到州关工委。全国“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发出通知:定于2018年7月15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2017年“中华魂”(辉煌与梦想)主题教育活动表彰大会暨夏令营活动,省分配给我州的名额共计6名,其中:学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先进集体1个,优秀辅导员1名。州关工委2018年5月17日发出通知,表彰名额分配为:弥勒市关工委,学生一等奖1名、先进集体1个;开远市关工委,学生二等奖1名;红河县关工委荣获全国优秀辅导员1名,学生三等奖2名,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二是做好“中华魂”(腾飞的祖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主题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按照中国关工委和省州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红河县开展“中华魂”(腾飞的祖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活动方案》,活动教材分小学生读本、中学生读本和青年读本三种自行征订了256本,州关工委代订给400本,将全部教材分配给各中小学,按方案的要求正在积极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县关工委也组织了宣讲组,到部分中小学进行宣讲。三是组织参加“云南省第三届‘滇池杯’书画作品大赛”。我县选送3件书画作品参赛,其中:红河一中夏江林老师的油画荣获一等奖、戴津津老师的国画荣获二等奖。四是组织参加全省开展的“2018年‘好书相伴快乐假期’征文活动”。我县选送文章10篇,其中:架车中学七(1)班李发达荣获二等奖,架车中学八(1)班李艳崩、阿扎河中学八(6)班李近芬荣获三等奖,阿扎河小学四(3)班陈志强荣获优秀奖。五是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各乡镇关工委和各中小学校结合“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事件和时间节点,围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井冈山、延安等红色精神,在中小学生幼小的心灵播小红色的种子。
3.开展“五好”基层关工委建设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县基层开展创建“五好”关工委的通知》(红办发〔2014〕156号)文件要求,县关工委始终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严格按照省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好、骨干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探索创新好”的“五好”基层关工委要求和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年初抓计划,季度对照检查,年中作小结,年底组织检查考评,达标的给予授牌奖励,截至目前,全县13个乡镇关工委中,已有11个乡镇关工委获得“五好”基层关工委的荣誉称号,占全县13个乡镇关工委的84.64%,提前完成了三年内“五好”基层关工委达到60%以上的计划目标。年底将组织检查考核组对未达到“五好”标准的两个乡(镇)进行检查考核,达标的给予授牌奖励,未达标的继续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4.着力做好贫困学生救助活动
红河县各级关工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学生救助活动:一是2018年省关工委给红河县3.5万元的未成年人救助金,并及时全额发放给了东部7个乡镇及红河一中78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小学生35名,每名300元;初中生37名,每名500元;高中生6名,每名1000元。二是救助特殊困难青少年。6月7日,县关工委与县教育局、县妇联联合开展了对个别特困青少年救助活动,给石头寨乡石头寨村委会莫合子村15岁的李某和13岁的弟弟2名孤儿送去了救助金3500元(其中关工委1500元、教育局1000元、妇联1000元),并送给了一些大米、食用油、棉被和学习用具,解决了姐弟俩的燃眉之急。三是县关委自筹救助个别学生。2018年对年内新考取大学的2名优秀学生和2名贫困初中生给予了救助,大学生每名1000元,初中生每名给500元。四是各乡镇关工委都结合各自的实际,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救助活动。通过开展救助活动,为很大一部分贫困学生解除了后顾之忧,圆了他们的求学梦,为和谐社会建设尽了一份应有的努力。
5.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个永恒的主题。多年来,县关工委与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以家教作为关心下一代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深入扎实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引起良好的反响。围绕党委、政府精准扶贫,2020年实现人均脱贫奔小康目标,本着“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志”的要求,以学校为依托,以家长、青少年为教育对象,各乡镇关工委、中小学组织演讲员,配合精准扶贫工作队,到学校、村委会、社区召开家长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演讲,传授家教经验,教育帮助家长、孩子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通过读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走脱贫致富道路的思想。对在家教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尽力帮助解答,开展家教工作深受家长、老师和学生的欢迎,收到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家教工作,扩大覆盖面,争取更好的效果,县关工委经过大量的工作,收集整理了许多中外家教经验,准备出版一本家庭教育方面的书籍,送审稿正在编辑中。
6.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进乡村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更好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云心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培训中心的讲师于2018年10月30至31 日,分别到乐育镇中心小学和石头寨中学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进乡村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活动”。此次活动分教师和学生分开辅导,由省关工委特聘心理顾问、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云心理”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云师大心理学讲师李金曼和副主任、讲师杨轶峰主讲,李露和江成两位辅导老师针对学校的留守儿童采用“联合瑞文测验量表”进行了智力测试,对部分留守儿童进行了个别的辅导,帮助孩子走出心理困扰。整个活动洋溢着欢乐和谐的氛围,传达着师生们的分享和收获!
7.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县综治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充实红河县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的通知》(红综治〔2017〕7号)文件,重新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各109名,并办理了相应的聘请手续,县司法局还制作了“授课卡”,按“授课卡”要求进行授课。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要求开展活动,县法院在部分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教育活动,参加人员达3500余人;为消除触法未成年人在庭审中的紧张情绪,采用“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座谈式”的开庭审理,使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消除顾虑。县教育局把法治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每周至少上一堂法治课,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县司法局普法办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普法骨干培训5期150人;通过笔试、在线学法网络举办宪法、监察法考试3次,参加考试人次1500余人次;利用“3·15”“4·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102次,受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法治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红河栏目等开展宣传209次,受教育群众达11万余人次。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在255736名普法对象中,248604 人参加学法,参学率达97%。公安、检察院、民政、团委、妇联等都结合实际开展了相应的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对未成年人触法事件的发生。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活动。1月30日在县司法局举办有各乡镇司法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和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司法项目业务培训会,县委副书记念华昆到会作了指导讲话,县司法局长杨约者在会上就司法局全体干部如何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工作作了发言,县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罗乔生作了基本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人员和经费落实。项目办的人员进一步得到落实,今年4月和8月又分别聘请了1名“五老”人员和1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目前已有3名专职人员,完成了县委要求的配置任务;3名专职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已列入年内财政预算,在经费上基本得到保障。四是开展工作活动。开展了2017年度触法未成年人情况调研活动,2017年未成年人共作案24件,触法未成年人43人,其中:盗窃18人,占48.86%,抢劫12人,占27.9%,作案多系初中一、二年级辍学生、留守少年。根据执法部门的通知,2018年参与确法未成年人的讯问3人3次,庭审2人2次。组织帮教活动1人3次,通过帮教,使已辍学即将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某某重新复学,重回人生正轨。
8.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及时将州关工委下拨给的关工组织建设资金3万元,按州关工委分给3个后进乡镇的要求,全额分发给洛恩乡、三村乡、架车乡关工委,帮助解决关工组织建设工作中的困难。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县关工委办公条件。年内新购置了电脑3台,电脑硬盘1个,使办公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3,77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770.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了6.15万元,增长了21.05%,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工资,工资津贴增加和南部六县生活补助等所致。
收入对比 , 如下图:
(图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8,155.12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55.1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增加7.08万元,增长了24.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未司办项目成立费用增加,以及2018年需要开展的活动增加,费用支出也随之增加。
支出对比,如下图:
(图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155.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0798.89元,增长了2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增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情况相同。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15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0798.8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和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其中: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经费开销);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60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医疗费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支出。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图,如下:
(图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0元,完成预算的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0元,完成预算的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守“厉行节约”规定,精简开支,无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境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763.4元,下降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33.4元,下降2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7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厉行节约”规定,精简开支,无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境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2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下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0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991.6元,增长了46.89%,主要原因是因为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办公室,导致费用增加。部门机
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50,448.32元,其中,流动资产61,078.32元,固定资产89,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5482.7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137.25元,固定资产减少3756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固定资产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房屋和建筑物、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八大类。
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各种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关工委)201911130627020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