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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0732-83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601000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起草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2)按照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发展规划,审核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新建的建筑设施以及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开发利用项目。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辐射区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市场开发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公众形象、对外宣传、对外交流业务。

3)负责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展辖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工作。

4)依法对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保证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工作,对管辖区内乱搭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5)负责规划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村落民居建设用地,规范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行为,落实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区域或补偿措施及政策。

6)负责组织辖区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对弃耕、抛荒梯田、毁林开荒、猎捕野生动物、侵占、损毁水利(文)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7)组织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资源的普查;负责红河县辐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和保护。做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及精耕细作的传统农耕技术的延续。

8)协调促进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的旅游安全和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工作秩序。

9)制定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保护意识

7月15日至17日,在县城举办了一期《哈尼梯田保护条例》和《湿地保护条例》学习培训,共有甲寅、宝华、乐育片区乡镇分管领导及村委会、村民小组长共70余人参会;利用文化遗产日、民族节庆日宣传《条例》,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条例意识、保护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遵守条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

(二)制定方案,恢复梯田

为加强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我局协同宝华镇党委政府深入撒玛坝片区实地调查核实梯田干旱情况,初步了解梯田干旱原因。针对具体情况,与镇党委政府达成一致,采取聘请专业的恢复队伍,对干旱的梯田进行统一恢复。截至目前,已完成恢复梯田70余亩,梯田恢复后,交由农户本人继续管理。为确保恢复后的梯田有水灌溉,秋收结束后,对横穿撒玛坝的规作水沟、沙鲁水沟、嘎他水沟等5条沟渠进行修缮,修缮沟渠长度约17千米。

(三)加强管理,强化执法

加强日常监测工作,坚持每月两次对核心区梯田的日常巡查,发现小问题,及时沟通处理,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严肃查处擅自在哈尼梯田景区采沙(石)取土、盗伐林木、堆放垃圾、乱搭乱建等破坏哈尼梯田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哈尼梯田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目前,片区内没有发现破坏哈尼梯田重大违法行为。

(四)动员部署,全力抗旱

2019年,我县遭遇严重旱情。旱情发生期间,我局抽调人员对甲寅、宝华两片区梯田旱情进行了逐片实地调查,全力做好防旱抗旱工作。一是全面动员,做好宣传工作。以村组为单位,工作组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防旱抗旱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抗旱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互帮互助,调用一切可用抗旱设备。抗旱期间,共投入塑胶水管4千米,泵水机2台。同时,鼓励农户间相互协作,互帮互助,提高群众抗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同心协力,精准扶贫

1.基本情况。我局联系帮扶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委会,涉及大田寨、沙格勒、沙甫、阿甲、比欧5个自然村,5名干部职工帮扶22户贫困户,其中已脱贫9户,2019年预脱贫 13户。我局研究帮扶工作8次,走访19批次58人次。单位派出1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驻村帮扶,分别拨付驻村工作队员和挂联村委会工作经费10000元。

2.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干部职工积极深入农户,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摸清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认真分析致贫原因。二是组织开展村庄及家庭环境卫生整治。三是协调落实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农村保洁员)4个(户),每个补助5000元/年。协调落实护林员2个(户),每个补助8000元/年。积极引导外出务工47人,其中省外12人,每人发放务工补贴500元;省内县内35人,每人分别补贴300元和150元;脱贫奖励9户,每户补助500元。四是产业方面:参加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12户,分红100元/年;参加芒果种植专业合作社10户,每户分红300元/年;发放小额信贷3户,每户50000元,其中发展生猪养殖2户,发展香蕉种植1户。

(六)积极参加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严格查找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通过主题教育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86,27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273.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6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85,280.38元。其中:基本支出685,280.3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主要原因是工资代扣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280.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主要原因是工资代扣基数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88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2%。与上年对比减少8.26%,主要原因是工资代扣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1,20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0%。主要用于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4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26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00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没有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83,147.70元,其中,流动资产344,350.82元,固定资产38,796.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减少273,230.4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9,523.56元,固定资产减少16,293.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3147.7

344350.82

55090

 

 

 

550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指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