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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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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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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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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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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601000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当于正科级,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和职责为: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结合红河县的实际,制定县级政务接待、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共性问题。
(3)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做好上级领导检查、视察、领导来访等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县级重大活动、会议的拟定、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红河县会堂及其他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导的会堂的会堂馆所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行政区域和县委、县政府指定的其他区域的规划审批、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协调县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工作。
(8)负责保障各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用车;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调研、大型会议、重大接待、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下乡等公务活动;保障具有执法职能无执法执勤车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用车;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
(9)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的配备、更新、调拨、调剂、报废的管理。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管理。
(11)负责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12)负责组织全县司勤人员的业务培训。
(13)负责制订全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司勤人员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4)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15)负责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审批、更新、报废等档案资料的管理。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本着“热情周到、用心服务、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条例,轻车从简,按质按量的完成每一次接待工作。2018年共接待中央及省州领导,客商和新闻媒体,其他县市考察团及其他208批次,7825人次(不包括县级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还协助各单位部门完成各类大型会议的服务工作,较好的履行了本单位的工作职能。
2016年11月,我单位下设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平台启动后,为县级公务用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为县级领导及各单位的公务出行做好保障工作,有效及时的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1月,我单位负责服务、组织、管理莲花游客服务会议中心所有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7辆,在编实有车辆6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98,394.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8,394.0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0.2%,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接待人口批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658,969.02元。其中:基本支出5,258,969.02元,占总支出的92.93%;项目支出400,000元,占总支出的7.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0.9%,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58,969.0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9%,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86%,主要原因今年项目费用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3,315.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对比增长1.9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增加致使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46,9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5%。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76077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6.08%;事业运行4366669.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80.17%; 行政运行20425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7%.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8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2018年度的12名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2,46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本事业单位12名职工的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6元,支出决算为2,775,047.3元,完成预算的15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7,398.3元,完成预算的1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649元,完成预算的1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公务接待增加,资金缺乏,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修理费、燃油费)资金不足,预算资金不够。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481.03元,增长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90.97元,下降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072元,增长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为本年度的公务接待人数增加,国内接待批次增加,以至于公务接待费用的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7,398.3元,占74.5%;公务接待费支出707,649元,占25.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7,39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7,39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主要用于各单位公务出差、办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7,6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7,6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1,061,295.41元,其中,流动资产393,890.41元,固定资产20,667,4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60,185.9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4,814.01元,固定资产增加19,57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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