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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0745-07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801000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政府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好“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任务。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突出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学校、机关、“两新”组织等各领域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拓展农村党员“369”做实事考评积分管理制度和机关党员绩效量化积分考核经验,推动党建扶贫“双推进”引向深入。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把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工作本领。加快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党支部都有一个党员活动室,每个支部都有党旗飘扬。

二是保持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把作风建设抓常、抓严、抓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是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农危房改造提升项目、产业易地集中式扶贫等扶贫项目的跟踪问效,继续推进全镇集中供水管网建设、他撒生态停车场项目、甲寅镇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龙普村四位一体项目、甲寅小学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建设内容逐项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实现区域经济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协同推进。

四是集中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乡镇与挂联单位之间、帮扶单位与群众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上下畅通、部门联动、党政齐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以目标倒逼进度,确保全镇、贫困村、贫困户按时脱贫摘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县甲寅镇人民政府、红河县甲寅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26,944,736.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4,736.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涉农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300,210.18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6,867.72元,占总支出的43.07%;项目支出15,543,342.46元,占总支出的56.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1.01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56,867.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8.5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变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43,342.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9.60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50,210.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对比减少23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28,41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2,51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文体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8,86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1,02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296,11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6%。主要用于扶贫等项目实施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74,64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08,6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及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甲寅镇龙美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4000元,支出决算为226,253.25元,完成预算的6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783.25元,完成预算的9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70.00元,完成预算的21.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减少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7,070.25元,增长6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1,791.25元,增长7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79.00元,增长19.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扶贫工作进入关键期,村镇召开会议次数有所增加,下村开展工作次较多,公车使用频繁等诸多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783.25元,占85.65%;公务接待费支出32,470.00元,占1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783.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3,783.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部门下乡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0,553.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33979.04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决算数包含了所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甲寅镇机关日常运行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部门资产总额31,362,322.37元,其中,流动资产28,616,840.54元,固定资产2,745,481.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02,464.1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92,010.70元,固定资产减少1,410,45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362322.37

28616840.54

3331656.80

2020062

567800

0

743794.8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5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8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决算表 202009160450277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