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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511-17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6901000

附件3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

2、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

4、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

5、管理全县运政稽查工作,抓好运政执法队伍建设;

6、根据有关职责,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红河县运管局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红河县运管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治规章,负责红河县客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户服务,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原则,即: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客货运站场、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等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日常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有效促进红河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65万元,占总收入的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2.12万元,占总收入的1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2人,故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故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18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7.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退休工资)15.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减少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3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节约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稽查、治超、打非治违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季度交叉检查产生接待4批次,共2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部门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0万元,固定资产116.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95 

10.50 

116.45 

78.84 

8.98 

 

28.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治超:从事高速路上超载超速超重等行为的车辆检查,具体针对客、货车辆超员超载、无牌无证车辆、私自拼改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规行为。

打非治违: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简称,是以执法部门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共同协助参与的一种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6901111



附件【附件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