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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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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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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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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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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教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000
红河县教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
4.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合并的审核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统筹安排全县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监督乡镇各学校、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普查、危房改造、校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育资源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年度履职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奖惩和劳动工资晋升的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中小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中、初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高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指导工作。
10.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我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组织推广普通话和协助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规划并指导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态,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住校舍项目建设,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一是全力推进26个全面改薄项目,总建筑面积19950平方米。二是实施12个学前教育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65平方米。三是实施14个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总建筑面积9250平方米。四是实施2个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总面积达12550平方米。五是续建各类项目26个。六是及时消除中小学C级不安全校舍,全县中小学C级不安全校舍共有51个单体项目,总建筑面积21821平方米。七是完成全面改薄项目五年总规划校舍面积120885平方米平方米,完成率94.56%,超州级目标4.56个百分点。完成设备采购85.44万元,完成率100%。各类项目有序推进,有效完成2018年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和州县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进一步夯实全县教育发展的基石。
2.抓实惠民政策落实,提升教育扶贫成效。一是动态管理精准识别。2018年春季学期共识别辖区内学校建档立卡在校学生23266人,建立辖区外建档立卡就读中职在校841人、大专及以上在校803人名册档案,为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打牢基础;二是惠民资助精准落实。落实学前教育助学金;落实“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和国家助学金;落实国家助学金;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三是强化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县教育局、县扶贫办通过印制口袋书、宣传册、制作音频宣传材料12万余份等形式,加大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国家资助政策伴你行》宣传海报1100份,覆盖粘贴所以中小学、村委会、自然村显眼位置,将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到国家助学金全覆盖建档立卡学生,有力保障从学前幼儿到大学生的奖免扶贷,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辍学失学。
3.抓紧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少儿入学。一是建章立制,依法推进控保工作。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强化整改措施落实。
4.抓牢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育发展后劲。一是充实队伍建设,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全年共招聘教师183人,其中事业单位76人、特岗97人、定向委培10人。二是按照“县管校聘”原则,选调乡镇教师41人到城区学校,乡镇间调整调动15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调配,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强化师资培训。出国培训3人,省外培训16人次,省内1000余人次,县内组织培训1106人次,校级履职晋级培训2869人次,参加“国培计划”50名,共计培训5044余人次;四是积极开展职称评聘和推优评先工作。受县委、县政府表彰党支部1个、优秀教师80人、先进教育工作者20人、优秀班主任30人、优秀党员4人。五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六是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筹建红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进一步提升教师培训、教育科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5.抓活信息技术建设,促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云+网+端”一体化义务教育网络,完成布线158所学校(1203个班级)。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完成晒课850节,优课录制11节,上报参加州级优课评选11节,全面完成州教育局下达的指标任务。
6.抓好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深化课程改革。认真安排部署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小学毕业统测备考工作,召开备考工作会议。一是各学段生源总体增加。二是高考取得喜人成绩,今年全县有1070名学生报名参加高考,单招录取181人,实际参加高考889人,总上线1069人,总上线率达99.9%。三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平稳提升。四是小学毕业统测有序开展。五是着手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与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作办学,制定45岁以上少数民族普通话普及工作方案,切实提高全县教育发展质量。
7.抓深立德树人根本,提升学校内涵发展。一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抓好素质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8.抓稳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按照“一年典型引领做示范、两年全面规范强基础、三年巩固深化见成效”目标,分阶段分批次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新组建三村坝木小学党支部和金星幼儿园(民办)党支部等等16个支部,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全覆盖。三是调整充实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45人次,选配书记14人次。四是规范发展党员22名,发展对象16名,入党积极分子81名。五是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教职工党员联系困难学生876人次、单亲学生46人次、留守儿童学生624人次、孤儿学生13人次,进一步强化学校党组织服务师生作用;六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一岗双责”,强化主体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书,开展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学习活动,推进扶贫领域反腐败作风建设,大力塑造红河教育良好形象。
9.抓细安全保障措施,扎紧学校安全防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组织各类校园安全业务培训12次。联合综治、公安等11家部门出台《红河县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红河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红教联字﹝2018﹞61号),强化教育措施,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完善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督促各中小学校开展地震、反恐、消防综合演练,增强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制定实施《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方案》,粮油均由红河县粮油购销公司统一供应,定点供应肉类、蔬菜,全过程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监控,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链条。从各层面、全领域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保卫能力,有效推进校园安全、综治维稳、普法依法、禁毒教育、扫黑除恶等工作。
10.抓强宣传阵地建设,扩大红河教育影响。办好《侨乡教育》杂志和《侨乡教育》微信平台。局机关和各中小学信息被《红河日报》《红河教育》和《侨乡红河》等报刊杂志采用325条,《侨乡教育》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43条,撰写各类网评62篇,在搜狐网和红河网上挂网62篇时评,有力宣传红河县教育,扩大红河教育影响。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红河县教育局。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红河县委党校。
3.其他事业单位38个,分别是:红河县教育局教研室、红河县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室、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红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红河县思源实验学校、红河县第一小学、红河县第二小学、红河县第一中学、云南省红河县第二中学、红河县幼儿园、红河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红河县教师进修学校、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红河县甲寅中学、红河县洛恩乡中心完小、红河县洛恩中学、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完小、红河县阿扎河中学、红河县石头寨乡中心完小、红河县石头寨中学、红河县乐育镇中心完小、红河县乐育中学、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红河县宝华中学、红河县架车乡中心完小、红河县架车中学、红河县浪堤镇中心完小、红河县浪堤中学、红河县大羊街乡中心完小、红河县大羊街中学、红河县车古乡中心完小、红河县车古中学、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红河县垤玛中学、红河县三村乡中心完小、红河县三村中学、红河县迤萨镇中心完小、红河县迤萨镇万年塘中心完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1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7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15,771,19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751,831.89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19,362.73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中小学基建项目投资等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5,143,863.56元。其中:基本支出601,687,270.55元,占总支出的82.97%;项目支出123,456,593.01元,占总支出的17.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中小学学校建设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687,270.5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0,964,386.75元,占基本支出的7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133,563.97元,占基本支出的8.83%;退休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539,078.38元,占基本支出的16.88%;用于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资本性支出6,050,241.45元,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456,593.01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中小学项目建设支出进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全力推进26个全面改薄项目,总建筑面积19950平方米。其中,8个项目已完工,10个项目在装修,8个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二是实施12个学前教育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65平方米。其中,新建6个村级幼儿园,3个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3个项目在基础施工。改造 “一村一幼”项目6个;三是实施14个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总建筑面积9250平方米。其中,校舍12个单体项目,建筑面积5020平方米,竣工9个,在建3个。运动场2个单体项目,面积4230平方米,竣工1个,在建1个;四是实施2个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总面积达12550平方米,项目已开工建设;五是续建各类项目26个。其中,学前教育项目8个,总建筑面积达15970平方米,万年塘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已竣工,大羊街乡中心幼儿园、石头寨乡中心幼儿园2个项目在装修,浪堤镇中心幼儿园在主体施工中;全面改薄项目16个,其中,13单体项目已竣工,3个单体项目正在主体施工,1个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已完工,红河县第一中学艺体楼已完工;六是及时消除中小学C级不安全校舍,全县中小学C级不安全校舍共有51个单体项目,总建筑面积21821平方米,其中35个单体项目规划为维修加固,建筑面积17565平方米,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16个单体项目规划为拆除不建,建筑面积4256平方米,已全部拆除,拆除率100%;七是完成全面改薄项目五年总规划校舍面积120885平方米平方米,完成率94.56%,超州级目标4.56个百分点。完成设备采购85.44万元,完成率100%。各类项目有序推进,有效完成2018年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和州县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进一步夯实全县教育发展的基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268,36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中小学建设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650,533,22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377,623,701.14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6%;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2,118,29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96,061,400.8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为9,942,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其他资本性支出114,787,22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13,78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工作福利支出40,138,50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12,40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1,062,883.0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037,71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23,200,87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836,843.58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11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3,111,00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4,29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2,254,29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2380元,支出决算为55,793.79元,完成预算的1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957.79元,完成预算的2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36元,完成预算的17.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乡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人次减少,导致相应的费用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9,534.29元,下降7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520.19元,下降8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014.1元,下降6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乡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人次减少,导致相应的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57.79元,占44.73%;公务接待费支出30,836元,占55.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57.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957.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工作、调研、交流学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8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8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教育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3,912.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教育局部门资产总额532,293,847.83元,其中,流动资产139,992,449.77元,固定资产389,597,229.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04,168.6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439,705.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5,564,835.09元,固定资产增加134,904,205.52元,在建工程减少603,834元,无形资产增加2,704,168.62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12928.31平方米,账面原值10911557.5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24.33平方米,账面原值3029313.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6136.9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13,903.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6,699.0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59,461.2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7,74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456,593.01元。主要用于高中艺体楼建设、“全面改薄”专项支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危房校舍改造等教育发展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局根据县财政要求,严格进行绩效目标管理,资金覆盖率符合文件对本年度的要求。通过建立合理完善的制度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运转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局机关整体支出效益,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实现了部门预算管理总体目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期完成,本单位完善资金清算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重点发展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动县域内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开展特色高中创建工作,鼓励创新性人才培养;重视发展民族教育,深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局2018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111
附件【红河县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911120156179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