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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0751-37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4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401000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县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红河县工商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工商联和县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两个健康”发展为主题、突出“三性”优势、坚持“四项”工作方针、发挥“五大”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工商联事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2019年主要开展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一是积极组织工商联执委和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省州工商联执委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工商联章程、非公经济发展和创业贷款等相关政策知识,提升工商联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教育,研究制定了主题教育方案、学习方案和调研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开展了集中学习和调研成果交流,广泛征求意见找差距,整改落实,党员、干部学习有收获,思想受洗礼,调研有成果,问题得解决,廉洁作示范。三是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不忘初心跟党走听党话,引导非公企业在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使思想上与党同心同德、目标上与党同心同向、行动上与党同心同行,为富民强商作贡献。

2)召开工商联无党派协商座谈会。2月21日,组织召开红河县工商联无党派协商座谈会,非公经济人士代表也参加会议。会上认真学了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全国统战部长会上提出的“一条主线、一个根本、三个关键点”工作总体思路及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同志在会上提出的九个要点进行了解读学习。非公经济人士代表对《红河县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协商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踊跃发言。就生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次协商座谈,为非公经济人士搭建了知情明政平台,对汇聚非公经济人士的智慧,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3)召开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座谈会和评议会。2月22日、3月7日,分别召开了红河县2018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座谈会和评议会,30个职能部门和55家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2017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结果,传达学习了《2018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案》,被评议的30个政府职能部门围绕直接服务民营企业职能职责积极发言,针对2018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案,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评议会上介绍了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民营企业的职能职责,工作人员作了评议系统操作业务培训。本次评议组织规模以上企业10家、小微企业40家、个体工商户5家,共有55户民营企业代表,采取线上评议的方式进行了评议。企业代表们紧紧围绕被评议单位在2018年度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表现,分5个等次进行了总体评价。

4)召开工商联(商会)六届三次执委会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商会联谊会。9月9日,红河县工商联(商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商会联谊会,全体执常委、部分非公企业代表和工商联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通过人事任免,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一是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为科学发展凝心聚力;三是开展“双思”教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内外经济联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六是开展专题协商和调研协商,推进县工商联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七是坚定发展信心,凝聚商会共识,汇聚商会力量,共建商会和谐稳定,促进商会繁荣发展,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在随后举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商会联谊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文艺表演,各企业家分享了自己的创业经历。

5)红河县召开万企帮万村工作推进会。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冲刺行动之际,红河县工商联组织召开“万企帮万村”工作推进会,60余家民营企业代表和县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工商联副主席方有文主持。会上,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晓四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县“万企帮万村”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宣读并发放了红河州万企帮万村倡议书,号召和动员全县民营企业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杨盈盈充分肯定了“万企帮万村”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对万村帮万村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发展信心,共同做实脱贫攻坚。加强村企结对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发挥自身优势,展现企业家风彩,开展帮扶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贡献企业力量。

6)加强对企业家和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经营管理和服务企业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工商联干部队伍和业务家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4月10日,选举工商联干部参加了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举办的2019年就业创业工作培训,深入解读了2019年创业就业政策,提高了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能力。5月5日组织选派2名(工商联1名、非公经济人士1名)参加了红河州工商联举办的服务中小微企业培育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管理的知识,不断拓宽企业家的视野。5月19日选派2家企业参加了云南省工商联举办的民营企业绿色食品加工流通营销培训班,推动企业提品质、创品牌,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6月3日选派工商联干部参加了省工商联组织的调查研究暨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推进工作培训班,增强了业务技能,提高了调查研究水平。5月13日税务局和工商联组织全县非公经济人士开展“聚焦减税降费 助力企业发展”税法专题培训,民营企业解读了税法政策知识,让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9月11日,红河县康腾旅游公司参加了省工商联举办的民营企业家融资专题业务培训,引导企业获得便宜、快捷的融资服务。9月27日红河县40名企业家参加了州工商联组织的“民事合同、刑事风险防控”培训,提高民营企业风险防控能力。11月5日选派工商联1名干部到昆明参加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系统培训。
7)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围绕全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15家民营企业开展了省、州营商环境评估、2019年民营企业运行状况、民营企业突出困难问题和融资需求和2018年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进行了调查问卷,与州工商联(总商会)一同调研了脱贫攻坚工作,双方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交流,提出了解决方案。深入到库博公司、沣菌源、云百草、电子商务商会、餐饮服务业商会等企业和商会开展了基层大调研大走访,分析企业和商会的薄弱环节及制约因素,提出了意见建议,为全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年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工商界政协委员提交《关于设立红河县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提案》、《关于加强公交车运营管理的提案》等提案10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8)鼓励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大力宣传“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相关政策,引导非公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工作,建立创业导师库信息。贷免扶补任务100人,受理审核111人,对符合条件的105人(其中贷免扶补100户、担保贷款5户)已放贷1575万元,带动就业260余人。承办小微企业1户发放贴息贷款150万元,带动就业15人。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创业政策扶持工作,进一步将会缓解地方就业压力,促进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发展。

9)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建设,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经营素质好,有社会影响力、有代表性的经营户吸收为会员,全力推动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了会员队伍建设。一年来发展会员10个,目前共有会员702个(团体会员14个、个人会员533个、企业会员155个)。

10)深入开展村企帮扶行动,弘扬光彩事业精神。

一是组织企业家和商会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思路,引导企业和商会听党话、跟党走,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引导企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企业家精神,组织企业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对四信的认识,增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意识,非公经济人士爱心奉献的愿望更加强烈,投入脱贫攻坚行动进入高潮,积极争做社会光彩事业的引领者、“万企帮万村”的实践者、全面建成小康的行动者,为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奉献力量。

二是根据《红河州工商联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助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了《红河县工商联动员民营企业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安排了76家企业帮扶71个贫困村,进一步完善了方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帮扶行动计划,为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一年来,参与帮扶企业51家,企业实施项目62个、帮扶资金达1545.38万元(其中产业帮扶532.94万元、就业帮扶480.55万元、公益帮扶468.94万元、消费扶贫62.45万元等,受帮扶建档户8233户32932人。

1.产业帮扶增强群众发展后劲。如库博公司、沣菌源公司、滇红茶、滇峰秀等企业实施了产业异地集中式扶贫。

2.就业帮扶增加群众收入。如红河谷辣木公司、齐心集团、库博农业、红枫农业公司、糖业公司等企业实施了就业扶贫。

3.公益帮扶温暖人心。如红河县红协石膏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县石膏集散中心)为迤萨镇捐赠了100万元,红河县云梯酒店为全县精准扶贫捐赠200万元,齐心集团为洛恩乡、三村乡和宝华乡贫困户捐赠了15万余元物资,云南乍甸乳业有限公司为宝华镇贫困户捐赠了5万余元物资。元宝房地产捐赠6万元爱心助学,还有南方家具城、天浩矿业公司、石屏县帅虹豆制品厂等企业也进行了公益帮扶。

4.消费扶贫促进农民增收。长宁区工商联(商会)、云南椹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建档户进行了消费贫。

5.智力帮扶激发贫困户活力。如蜜姹红柑、库博、沣菌源、牛多乐庄园等企业为贫困村开展了技能培训。

(十二)加强东西协作,促进与内地商会的交流合作。根据中央“村企结对精准扶贫动员会精神”,5月份上海长宁区工商联代表一行11人到红河县交流考察,通过旅游扶贫、消费扶贫等形式,推进各类扶贫项目,更好助力对红河县精准扶贫,工商联对此积极做好对接协调服务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农特产品合作社和企业做好消费扶贫对接工作,长宁区工商联与我县预订采购价值5万元的梯田红米,通过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农户增收。
(十三)干部心系挂钩联系点,为贫困村理思路谋发展。深入调研扎么村基本情况、产业、就业、医疗、教育等保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项目,积极帮助扎么村委会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出谋划策。春节等期间多次到扶贫挂钩点三村乡扎么村委会走访慰问贫困户,详细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子女上学、种养殖、务工、住房等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为34户贫困户送去了34个电饭饱34个电饭保和中秋月饼34盒价值,折合6000余元,解决了村委会解决工作经费5000元、驻村工作队员经费5000元,帮助协调落实了扎么村委会集体经济2万元,解决扎么村委会动力小站建设5000元物资,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69,19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093.96元,占总收入的90.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100.00元,占总收入的9.22%。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95060.08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880.08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03,9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899,867.60元,占总支出的99.55%;项目支出4,050.00元,占总支出的0.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6264.95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867.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114.95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支出里的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50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593.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7%。与上年对比减少73880.08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7,7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县工商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77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1%。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遗属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0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7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0.00元,完成预算的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20.00元,完成预算的2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32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20.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2018年部分公务接待是由其他资金支出,不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导致2019年比上年增长幅度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32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调研、乡镇、村委会干部来汇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300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8,320.20

76,095.20

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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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18,320.20元,其中,流动资产76,095.20元,固定资产42,22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120.5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211.59元,固定资产减少15,9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401111

 



附件【云南省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表202009120350526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