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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757-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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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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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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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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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3.参与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配合县纪委受理机关违纪党员的处理事宜。
4.研究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问题、新经验;抓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直机关工委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工作任务,“五抓”出手,大力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做表率”。
1.抓学习,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机关党员干部。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课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期、机关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1期,开展县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宣讲活动、“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教育,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中共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张仕雄任组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蔡阳艳任副组长,李继飞、王娟、钱艳英为成员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27日至29日开展为期3天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1次集中学习读书班;10月22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活动;10月29至30日开展为期2天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2次集中学习;11月14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12月10日,召开工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目前,主题教育已进入总结和评估阶段,各项工作按照方案有序开展。
2.抓职责,着力强化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的“主责主业主角”意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巩固拓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责主业主角”意识,压实党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抓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一是对党总支、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一年来,对任期届满和缺额的7个党总支和31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和补选,选举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120名,配齐配强了党组织领导班子;二是修改完善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57个县属部门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签订,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主责主业主角”意识,层层压实了党建责任。三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共吸收了新党员16名,不断壮大了党员队伍,增添了党的新鲜血液,办理了10名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党统系统、管理套表及综合服务平台、云岭先锋等转接和审批工作,为年底做好党统工作提供精准的数据基础。五是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党务公开栏上和“OA”办公平台上每季度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开。六是推行机关党建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和交叉督查制度,与组织部联合,从各党(工)委抽调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分组开展督查和交叉督查,通过季度督查、日常随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巩固拓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3.抓整治,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认真抓好机关党建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大力倡导和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先进本色。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组织学习秦光荣等警示教育案例,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维护政治环境意识,为振兴经济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工委共开展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不断提高工委班子的政治素质。二是根据县委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5个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机关党建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并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实行分片联系制度,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4.抓实效,加强统筹兼顾,着力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机关干部队伍。一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强的要优”的思路,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一年典型引领做示范、两年全面规范强基础、三年巩固深化见成效”的思路,根据省、州、县党委“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县直机关工委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直属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计划指标的通知》(红机字〔2019〕12号文件)、《关于开展党支部(总支)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红机字[2019]34号 )等文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扎实抓好达标创建工作,将党支部(总支)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列入2019年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一票否决”事项。已被列入2019年度党支部(总支)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计划单位的,若本单位有1个以上(含1个)党组织经考核验收不达标,其单位本年度机关党建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1月8日-15日,县直机关工委从各党总支抽调人员组成7个考核验收组对2019年计划达标的62个党组织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就考核结果在11月19日起至11月23日通过OA发文公示。2019年,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共61家下属党组织考核达标,截至目前,已达标95个(含达标后撤销党支部1个)党组织(其中11个党总支,84个党支部),达标率95%。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深入部分单位察看是否有上班迟到和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察看上班后去吃早点的情况,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会同县纪委、监察委开展节前节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明查暗访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机关干部职工的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5.抓共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党建扶贫双推进良好局面。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工委主要领导率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到挂钩的乐育乡尼美村委会做好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扎实开展“支部共建”活动,认真听取尼美村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设;工委常务副书记聚焦“脱贫攻坚”主题,为尼美村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三会一课”进贫困村活动,提振尼美村党员干部脱贫摘帽的信心和决心;帮助解决尼美村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元;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2019年,工委干部职工累计投入资金1.5万余元,送中秋月饼19箱、棉被38床、香油19桶、床上用品(四件套)19套、床2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红河县城市党建信息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951,020.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5,920.20元,占总收入的95.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100.00元,占总收入的4.74%。与上年对比减少31,148.27元,下降3.17%,主要原因分析:深化预算管理,减少了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941,649.93元。其中:基本支出935,649.93元,占总支出的99.36%;项目支出6,000.00元,占总支出的0.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3.9元,下降0.12%,主要原因分析:深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5,649.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53.90,下降0.76%,主要原因分析:深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5%;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无项目支出;二是本年脱贫攻坚差旅费项目收入6,000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549.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1%。与上年对比增加 90,769.10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入人员1人,增加了工资福利等支出;二是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相应的增加了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89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51,07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853.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6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63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834.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40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4,407.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6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61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元,支出决算为1,320.00元,完成预算的9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0.00元,完成预算的94.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有关政策要求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2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2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本年发生接待州直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调研工作、接待村委会干部对接精准扶贫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32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直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调研工作、接待村委会干部对接精准扶贫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53.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950.73元,增长 3,307.9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本年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用核算;二是精准扶贫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平台经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62,704.57元,其中,流动资产58,797.16元,固定资产3,90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461.9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458.35元,固定资产减少55,003.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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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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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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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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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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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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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2,704.57 |
58,797.16 |
3,90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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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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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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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办公费等。
6.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表202009140935056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