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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sww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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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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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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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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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3201000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三)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的综合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区域内江河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红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水域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红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
(十一)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建重点水源工程进展情况
(1).勐甸水库。勐甸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供水为主,兼顾农村人畜供水、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336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353.58万立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36306.21万元,设计施工总工期30个月。勐甸水库工程水库淹没及枢纽区永久占地共1455.67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面积1194.2亩;外延区涉及征地面积598.43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面积461.32亩。目前已完成导流输水隧洞和闸门井施工、完成大坝填筑。正在进行征地拆迁、溢洪道开挖和边坡支护施工、前后坝坡处理施工、输水工程开工准备等工作。
(2).虎街河水库。虎街河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和乡镇生活供水为主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浪堤、车古、大羊街和架车等4个乡(镇)6197亩农田灌溉、2.25万人和0.37万头大小牲畜的饮用水问题。水库总库容316.3万立方米,年供水量439.03万立方米,工程批复总投资14523.85万元,设计总工期24个月。目前,水库已经向浪堤镇、车古乡、大羊街乡供水,当地群众已受益。
2.加强农村人饮安全项目
水务局结合“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以及分年度目标任务,于2019年1月编制完成了《红河县脱贫攻坚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涉及9个乡镇31个村委会90个自然村7281户363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79户13523人(包括饮水安全不符合四项指标中“水量、供水保证率”指标要求的318户1446人),工程估算投资2583.18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90个自然村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583.1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未脱贫户318户1446人的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已全部解决,累计完成投资835万元,完成投资率100%,同步完成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数据销号,使扶贫、水务系统数据完全闭合)。
经过开展3月份四项指标大排查专项活动,综合分析历年来枯水期和汛期对“水质、水量”产生的不同程度影响,通过村村研判、组组分析,全县仍有13乡镇71个村委会192个自然村需进行饮水安全巩 固提升,涉及14873户7.2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357户3.0805万人。项目估算总投资4176.89万元,已到位资金3790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落实。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通过村内管网改造、新建输水管、水源、蓄水池和安装净水设备等工程措施,可全面提升饮水安全目标要求。巩固提升工程192件已全部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3610.56万元。
3.河流治理情况
红河县坝兰河坝兰段治理工程位于红河县三村乡境内,紧邻三村乡补干村、三村村、扎么村及省道224三村乡段。项目属于灾后薄弱环节建设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担负着沿河两岸村庄1200人、农田耕地2700亩及省道224公路防洪的重要任务,治理段包括坝兰河干流和4条支流整治长度为5390m。工程批复总投资2581.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50万元,地方资金831.43万元。批复总工期12个月,批复治理河长5.35公里,工程于2018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完工。目前完成了干流坝兰河左岸的堤身、顶梁和侧梁,右岸堤身已完成,还有740米的顶梁和侧梁未做,支流坝茨河、岔河、贺多罗河的堤身、底梁、顶梁和侧梁已经全部完工,联锁试护坡未做,支流龙洞河浆砌石堤身已经全部完工。完成土石方开挖回填8.57万立方米,混凝土0.87万立方米,疏浚1.3万立方米,完成工程总量的58%。截至10月,只到达中央资金1375万元,到位率53%,完成中央资金投资1353万元。
4.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1).俄垤水库除险扩建工程。俄垤水库是一座解决农业灌溉用水并兼顾城乡生活、工业用水、发电、调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径流面积71.7 km2,多年平均来水量6994万m3,现状总库容3010万m3,现状灌溉面积6.17万亩。除险扩建后水库最大坝高79.0m,总库容5020万m3,新增库容2010万m3,供水量7087万m3;设计灌溉面积14.2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6.1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8.03万亩,规划供水人口62180人。项目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跑马庄水库工程。2018年1月工程《可研报告》通过省水利厅审查。项目征地移民专题已完成批复,省水利厅已出具可研报告审查意见,水资源论证已审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上报,待审查。工程于2013年9月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处于可研阶段,2019年11月1日可研报告获专家审查意见,并已报流域机构复核。项目征地移民专题、地灾、矿压、流域规划报告已批,勘测定界、节水专题和生态流量复核分析专题已完成,项目水保、水资源、防洪正在报批,节地评价报告已审查、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专项报告正在报审、用地预审正在编制,社稳、环评、生物多样性、林地等报告有序开展。工程计划2019年12月30日,完成可研省发改委审查,力争2020年3月完成可研批复支撑性专题报告和可研报告批复,争取201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3).马戛水库工程。2018年4月工程《可研报告》由州发改委批复;2018年6月1日,《初步设计报告》由州水利局和州发改委批复。目前已完成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招标,并已完成合同签订。正在进行进场启动建设有关事宜。
(4).垤玛水库工程。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查,已获专家意见,正在进行各专题报告编报工作,力争2020年开工建设。
(5).牛龙水库工程。目前,工程外业测量及地勘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计划2019年11月可研通过专家审查,计划2020年上半年完成可研批复,力争2020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6).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一河五库连通工程属于水利部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库项目之一,属省、州、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项目之一。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于2018年3月16日通过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审查,于2018年7月27日批复,批复文号为红水资源【2018】39号。完成2019年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5.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州河长办的业务指导和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红河州河长制工作要点为重点,着力解决河湖管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设置,及时调整补充河(湖)长,全县共设139个河长,其中:21个县级河长、47个乡级河长、71个村级河长。截至8月27日县级河(湖)长巡河有效次数有83人(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有效次数有250人(次)、村社级河(湖)长巡河有效次数174人(次),有效解决了红河干流河道垃圾乱倒乱埋,本那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问题。于3月26日至4月4日,县河长办进行为期10天的清四乱排查工作。累计排查“四乱”问题41个,截至目前整改销号33个,其余正在清理整治中。红河干流库区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已编制完成,6月18日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如何推进红河干流库区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的实施。总河长会议于5月18日已全面召开,28日印发总河长4号令。6月24日-25日县政协开展督察工作,到迤萨镇、宝华镇、阿扎河乡、洛恩乡、架车乡、垤玛乡、三村乡、俄垤水库、县河长办等乡镇,督察河长制实施情况,督察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等形式开展督察。7月 3日至5日县人大已完成上半年的河长制督察工作。
6.加强水库管理,重视防汛抗旱工作
红河县目前有23座水库,按照相关要求,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告知牌已全部安装到位。4月29日组织全县水库“三个责任人”进行履职培训,让水库“三个责任人”知道干什么、怎么干。5月份已将水库“三个责任人”在县电视台公布。为加强雨情监测,在汛前就要求各水库管理单位加强水情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为防灾减灾提供强力保障。采取增设、改造设备或临时措施,确保所有水库都要具备监测预报能力。对11座水库的自动雨量站点进行了维护保养,充值了通讯费用。对没有建设自动监测系统的12座水库(后山二台水库、洛玛堵水库、甲寅后山水库、窑房水库、车古后山水库、咪垤水库、咪欧水库、批鲁水库、达羊水库、三棵桩水库、勐甸水库、虎街河水库),已经采取水库巡查人员作为水情预测预报预警员,可及时掌握水库每天降水情况。各水库管理单位及时与气象部门核对了气象信息接收员信息,确保收发信息准确无误。水务局在4月份开展了汛前检查及6月份开展了汛期检查。对全县23座水库,重要堤防,重点河道,重要景区,临河村庄等进行了大检查、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乡镇、各水库管理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严密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看守,确保不出问题。
7.水利扶贫
红河县水利扶贫工作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以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围绕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通过改变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红河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开展饮水安全排查及建设工作;二是走访常态化,帮扶制度化。在帮扶贫困户工作中,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户户清”“六清”工作要求,按照《红河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架车乡牛威、规普、合莫村委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方案》规定,坚持周六、周日脱贫工作日制。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到牛威、规普、合莫村委会脱贫攻坚“四包五定”网格化管理和“五个一”等帮扶联系工作中,全力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分析致贫原因,查找结症所在,找准病根出药,更新明白卡、户户清、劳动力转移卡,适时开展“送温暖”“政策宣传”“脱贫感党恩”“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等系列活动,为贫困户谋出路找机遇,以扶志、扶智促扶贫,同时为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三是因地制宜,强化帮扶。今年来,县水务局全局帮扶干部多次进村入户,了解村民困难,为农户排忧解难,在知晓贫困户所急、所需的情况下,于插秧来临之际,根据牛威、规普、合莫村委会贫困户实际情况,2019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发放了22吨尿素化肥,每户2包(每包50市斤),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39户,另外,向帮扶村拨付帮扶资金25.3万元,用于改善和建设各村水利基础设施等。
8.水政水资源工作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落实“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为重点,细化分解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2019年取水许可系统发放延续许可证1座,新办证1座电站。取水许可系统共发放18座。(其中电站1座,山泉水1座,水库发放取水许可证共16座。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意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等各类知识,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8000张,水法律法规知识读本2620本,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手册1401本,农村饮水安全简明读本1580本,宣传画400张,宣传样品3600多件(个)。四是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河道非法采砂当事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全县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9件,9件已结案(河道采砂案),已结案的9件共处罚款14万元。五是加强水利规费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今年以来,共征收水资源费共计 84.4万元。
9.水土保持工作
治理完成水土流失面积23平方公里。完成县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2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备案1个,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县境内3个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项目、5个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8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共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家、下发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2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8,047,455.31元。与上年59,872,834.72元增加48,174,620.59元。2019年度收入合计108,047,455.31元。与上年59,872,834.72元增加48,174,620.59元的原因是:2019年比2018年多拨入项目资金,返还部分非税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47,455.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7,744,770.35元。与上年68,847,667.81元增加38,897,102.54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107,744,770.35元。与上年68,847,667.81元增加38,897,102.54元的原因是:2019年比2018年多支出拨入项目资金,返还部分非税收入。其中:基本支出13,863,144.67元,占总支出的12.87%;项目支出93,881,625.68元,占总支出的87.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63,144.67元。与上年13,180,039.02元增加683,105.6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购买办公设备等。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881,625.68元。与上年增加38,213,996.8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用年初结转余额按施工进度列支工程款,造成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44,77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65,682,667.81元对比增加42,062,102.5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2,71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 。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1,16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2,284,15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7%。主要用于水利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99,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交通补助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57,0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525元,支出决算为326,063.11元,完成预算的782.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0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5,002.11元,完成预算的78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1.00元,完成预算的2.55%。完成预算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超支,公务接待费节约,完成预算的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10辆汽车,财政年初预算2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8,136.85元,下降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197.85元,下降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1.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用车的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主要是上年未发生接待费用,本年度上级领导调研考察故产生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002.11元,占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1,061.00元,占0.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002.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5,002.1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项目会议伙食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9,439.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2189.84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4,821,107.02元,其中,流动资产51,017,134.99元,固定资产3,433,552.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0,419.9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01,786.4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116,870.36元,固定资产减少29,444,721.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70,362.3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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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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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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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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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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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4821107.02 | 51017134.99 | 343355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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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04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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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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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0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0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07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水土保持是指水土资源保护。
防汛是指防治下大雨对人与农田水利水毁的保护。
抗旱是指防治天干旱对人与农田水利伤害的保护。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3201111
附件【红河县水务局表202009140931296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