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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73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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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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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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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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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新增预防接种门诊,承接县疾控中心移交的全县预防接种业务。
2.承担红河大桥疫情防控堵卡点工作,认真统计来往人群的足迹。
3.免费发放新冠肺炎防治中药给全县人群。
4.全年实现总诊疗门诊人次43417人,住院人次2378人。
5.本年实现总收入14360413.5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252714.03元,事业收入10107699.49元;实现总支出12520607.98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3875.05元,项目支出1996732.93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中医医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60,413.52元,比上年(7464323.77元)增加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2,714.03元,占总收入的29.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107,699.49元,占总收入的70.3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合计比上年(7464323.77元)增加92%,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我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2,520,607.98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3,875.05元,占总支出的84.05%;项目支出1,996,732.93元,占总支出的15.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比上年(7121744.18元)增加76%,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我院大幅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收入,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医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23,875.05元。比上年上年(6061123.77元)增加74%,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我院大幅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收入,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医疗支出。
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22,155.88元,占基本支出的5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01,719.17元,占基本支出的4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6,732.93元,比上年(1060620.41元)增加88%。项目支出中包含公立医院改革支出396489.5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139124.43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855080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支出6060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0,996.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47%。比上年(3890361.16元)增加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始财政按月配套职工职业年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5,71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95,28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0%。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及部门特定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未安排“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县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27573640.12元,其中,流动资产6295434.04元,固定资产2999956.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257219元,无形资产21030.6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23643.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3454.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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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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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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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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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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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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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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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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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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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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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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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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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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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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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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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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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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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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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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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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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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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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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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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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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3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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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5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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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99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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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4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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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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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99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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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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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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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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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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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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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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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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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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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附件【红河县中医医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