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40823-499
-
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9-11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6901000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治规章,负责红河县客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户服务,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原则,即: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客货运站场、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等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日常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有效促进红河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统一思想、精诚团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等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运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为中心,以保障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稳定健康为目的,以道路运输市场监督为主题,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安全发展,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1人),其他人员1人(协管员)。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59,922.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922.68元,占总收入的98.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7%。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7684.24元,2019年收入合计相比于上年度减少707761.56元,减少比例为34.23%。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故收入支出预算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7,779.79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296.72元,占总支出的93.41%;项目支出93,483.07元,占总支出的6.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1999985.09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相比于上年度减少582205.30元,减少比例为29.11%。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预算收入数减少,故实际支出数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4,296.72元,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9395.57元,2019年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65098.85元,减少比例为29.9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压缩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483.07元。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589.52元,2019年度与上年对比减少17106.45元,减少比例为18.3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压缩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296.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1%。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469.57元,2019年度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22172.85元,减少比例为28.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44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16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17,6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28809.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88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300元,支出决算为19,233.00元,完成预算的7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80.00元,完成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3.00元,完成预算的42.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提高网络办公质量,减少当面交流学习机会,故公务接待费减少较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320.00元,增长2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0.00元,增长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80.00元,增长329.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较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几乎全部支出,接待人员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80.00元,占80.49%;公务接待费支出3,753.00元,占19.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8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8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季度交叉检查产生接待、各项道路运输行业专项行动开展需要交流学习及州级部门监督考察产生接待费13批次,共47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904.04元,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部门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29833.93元,其中,流动资产65,367.14元,固定资产1164465.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623.2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623.29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29833.93 |
65367.14 |
1164465.79 |
788407.57 |
89800 |
|
286258.22 |
|
|
1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表,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功能科目2140112)项目支出93483.07元,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9年1月由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划红河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8年末拨入本单位非财政补助收入93483.07元,列入项目支出,属非基建项目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6901111
附件【红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表202009111029511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