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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757-04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 2020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深入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用以指导教学研究工作。 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教育决策有关的重大实际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工作调研,及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促进所管辖区域内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组织评审优秀教学成果,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 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丰富教学技能。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骨干教师队伍培养

针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采用专家授课、互动研讨、案例分享、自我完善等多种综合研修形式,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文化领导力、课程设计力、课堂创新力、教师教育力、学生发展力、决策支持力、区域影响力、支撑保障力等能力,培育一支素质过硬的骨干教师队伍。骨干教师队伍主要由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学科骨干教师、技术人员四类人员组成。

2.新入职教师培训

结合新入职教师实际情况及专业成长要求,制定新入职教师培训方案,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师工作岗位。

3.教师网络研修学习

依托网络研修平台,通过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模式和内容,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化、多元化、优质化的资源,面向全县教师(小学、初中)开展基于校本研修平台的全员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

4.继续教育和履职晋级培训

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参加2021年的继续教育和履职晋级培训,通过定向培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师学习,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5.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1)立足课堂教学,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率。认真执行《云南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教学基本行为,完善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

2)积极配合教育体育局相关股室做好专题教学调研与教学服务,做好骨干教师评审工作。

3)根据省、州、县教育部门要求,适时组织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学科论文评选,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县级教学研讨活动、培训、学科课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开展2021“红河县教学优化管理活动”。

6.课堂教学研究

1)抓好新课程学科教材培训。组织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参加省州举办的新教材培训,提高教师驾驭新教材的能力。

2)抓好课堂教学的改革。聚焦课堂教学,提升教学智慧,深入课堂、深入教师,听课议课,提出问题,共商对策。

3)抓好学校课堂教学研究的追踪与指导,开展教学常规落实检查活动,促进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7.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1)将教学研究工作重点下移到学校,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研究制度,全县中学和中心学校要求全面开展校本教研工作,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

2)要求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推荐参加省州论文评选。

8.开展课题研究

1)依据红河州教育局颁发的《红河州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州级立项课题。

24——5月,组织学校填写课题申请书,6月报县教科室初审,7月报州参加课题立项审批。

3)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微型课题研究

9.加强中小学考试研究

1)抓复习研讨。1月份组织高三教师参加州高考研讨会,3月份组织高三和初三年级教师参加省举办的高、中考研讨会,捕捉考试信息。4月份组织全县小学毕业复习研讨会。

2)抓质量检测。 1月份组织全县中小学期末质量检测。 3月、4月份组织高三学生参加省州举办的高三年级统测。 4-5月份组织全县九年级中考模拟考试和小学毕业班质量检测。 6月份组织八年级学生参加州举办的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组织七年级、八年级、小学15年级期末质量检测。

3)抓考试分析。①做好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统计分析;②做好高一、高二、八年级州统测统计分析;③做好高三年级统测统计数据的上报;④做好全县中小学统测统计分析,发放统计表给学校,提供信息反馈。

4)做好2020——2021学年试卷征订和命题。

10.继续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估、送教下乡活动、教学视导等工作。

11.加强教学用书管理

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审查审定工作,完善管理制度,3月下旬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暨教科研工作会,提出工作要求并作具体部署。认真审定各学校呈报的订单,严把教学用书管理质量关,使之健康、有序。

12.建设基地学校

建设更多的教师发展创新和改革基地学校建设。通过“调研诊断基地学校基本情况、指导基地学校建设方案、开展研修活动、指导实践、互动研讨、成果评价”的工作途径,使基地学校初步建成并适应教师专业发展体制、信息化应用体系和基于关键问题解决的研修模式。形成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特色模式,带动区域整体提升,充分发挥优秀基地学校示范引领的作用。

13.组织名师教研共同体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遴选、聘用学科教学老师,组成学科教研共同体。每个学科教研共同体,设组长1人,成员3-7名。学科教研共同体以学校为载体,以专兼职结合的形式,学校领导下、在县教师发展中心和教教育科学研究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年由县教科室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进行学科教学及考试研究。学科教研共同体同时负责组织全县本学科教学研究活动,要分类制定学科各学段考试复习方案,建设完善考试复习资料库,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与运用,有效提升教育科研及毕业复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开设1+n”远程直播课堂教学

加大1+n”远程直播教学课堂开设,督促相关学校统筹安排“1+n”远程课堂教学的课程设置、授课学科和授课教师,认真组织开展“1+n”远程课堂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远程课堂教育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5.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努力完成省州教科科研部门交办的任务,积极组织参加省、州级课堂教学竞赛、学科知识竞赛、论文评选等活动。

2)认真完成县教育体育局股室目标责任的各项任务,完成对学校质量目标考核的任务,并力求工作有创新,成绩有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199,633.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5,588.86元,占总收入的77.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4,044.82元,占总收入的22.7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教体局补助收入增加、各学校试卷费资料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62,760.91元。其中:基本支出4,962,760.9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62,760.91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9,320.86元,占基本支出的78.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3,440.05元,占基本支出的21.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4,512.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09%。与上年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3,323,1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65,4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4%;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9,1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212,520.00,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资本性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67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66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900.00,支出决算为750.00元,完成预算的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0.00元,完成预算的2.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66.00元,下降7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6.00元,下降71.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5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大科技咨询发展中心教师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739,375.60元,其中,流动资产404,657.97元,固定资产220,995.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3,722.2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357.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4.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9138.6 

404657.97 

220995.35 

0 

00

 

220995.35 

 

 

113722.2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所以公开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所以公开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办公费等。



附件【红河县教育科学研究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