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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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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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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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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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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学校通过组织教师、宣传教师、教育教师、服务教师,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搞好服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师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生活质量。
(3)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学校和谐。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师有序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学校自治功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
1、增强学校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将学校的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实。
2、增强财务计划的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财务事先参与决策工作,从源头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3、加强财务日常监督工作,从学校的每笔收支入手,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财经政策,保证学校财务工作的真实、完整,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
4、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学校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为学校的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
5、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做到财务票据计算机管理。
6、加强内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严格按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发挥财务部门应有的作用,;加强各部门人员既当家又理财的财务意识,推动学校整体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领导分忧、解难。
7、推进了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学校财务信息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203,90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00,946.93元,占总收入的93.00%;上级补助收入27,203,909.93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02,963.00元,占总收入的7.00%。比上年的26,425,029.64元增加778,880.29元,增收2.86%,主要分析增长原因是本年度学生数增加及提高了教师工资,与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收 入 科 目 | 金 额(元) |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2050202款-小学教育 | 22812455 | 87.13% |
2050201款- 学前教育 | 544450 | 0.19% |
2050701款-特殊学校教育 | 10296 | -0.59% |
20805款-养老保险 | 2053813.520 | 7.32% |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 | 85320 | 0.36% |
2100502款-事业单位医疗 | 1109770.41 | 4.43% |
2210201款-事业住房公积金 | 587805 | 0.59% |
合计: | 26425029.64 |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517,969.67元。其中:基本支出25,517,969.6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17,969.67元。与上年对比27392338.96,主要原因分析减支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6%。
支 出 项 目 | 金 额(元) |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
基本工资 | 6576896 | 47.25% |
津贴补贴 | 5036636 | 18.1% |
人员经费 | 9422032.93 | 24.4% |
办公费 | 829462.67 | 2.83% |
印刷费 | 25055.5 | 0.05% |
办公设备购置 | 496884 | 1.41% |
水费电费 | 55323.37 | 0.17% |
差旅费 | 41430 | 0.3% |
维修(护)费 | 536588.2 | 3.18% |
培训费 | 123326 | 0.29% |
劳务费 | 255600 | 2.02% |
合计: | 25517969.67 | 10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33,036.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0%。比上年的2406877.69元,少支21426158.32,减幅9%,减支原因经费来的迟,很多费用末来得及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0,000,76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2841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47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1876.07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4,69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1772810.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088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003.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9,77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109770.4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7,8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587,80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资产总额8,713,670.13元,其中,流动资产4,978,220.77元,固定资产3,750,07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370.1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2,664.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15,922.55元,固定资产减少2,822,476.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或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或减0元,无形资产减少16,110.90元,其他资产增加或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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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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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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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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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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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713670.13 | 4978220.77 | 6247498.36 | 1957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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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8957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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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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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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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6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6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60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教育支出是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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