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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40835-42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隶属红河县卫生局主管的独立核算、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全额事业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病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管理好村卫生室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为村卫生室的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

甲寅镇中心卫生院下属6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其工作职责是:对所辖区内的儿童和妇女开展保健工作及出生儿童的统计上报,同时开展对所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协助乡卫生院处理各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并加强对各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一旦发现立即上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院实现的业务收入比去年增加,其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增加,但是今年没有将其他任何经费转过业务收入,这与上级相关部门签署的目标责任,基本顺利完成,受到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2019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主管部门、乡委政府和人民要求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步子小,小进则满,医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医务人员的配备远远不够,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给医疗质量带来隐患。新农合工作分离出去后任务相对减少,但是公共卫生工作问题较多,卫生院及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工作过重,财力投入无着落,这还需要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6个村卫生室,分别是:甲寅卫生室、老博卫生室、阿撒卫生室、他撒卫生室、龙普卫生室、龙美卫生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1人,主要是乡村医生。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179,78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0,795.47元,占总收入的47.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858,984.62元,占总收入的52.9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及事业收入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有人员新增,以及公共卫生资金增加;医疗水平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453,062.03元。其中:基本支出8,124,886.03元,占总支出的85.95%;项目支出1,328,176.00元,占总支出的14.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6%,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扩建,购进医疗设备以及修建污水处理站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4,886.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3%,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扩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新购医疗设备以及修建污水处理站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8,17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减少,支出相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会议,艾滋病防治筛查等中心工作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0,178.4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36%。与上年对比增加7.3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36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37,18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6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4,850,318.74元,其中,流动资产3,484,311.80元,固定资产1,142,832.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3,600.00元,无形资产59,574.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7,265.0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02,349.63元,固定资产减少728,089.7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63,6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59,574.3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50318.74

3484311.8

1142832.62

80697.73

83983.65

 

978151.24

 

163600

59574.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9,0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4,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