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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301000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5号)精神。将原中共红河县委党史研究室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建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中共红河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单位。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撰办公室内设4个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服务和机关日常事务,史志规划、计划、总结,文秘、收发、档案、保密,工资、财务、采购、招标、固定资产管理,会务、后勤、接待,图书资料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机关党建、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脱贫攻坚、课题申报等。

(二)党史征研和执政纪要编纂科。负责红河县党史研究和执政纪要编纂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红河县委执政纪要》和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历史》第二卷、第三卷等党史基本著作及专门著作,指导乡镇及县属部门党史研究工作,审定乡镇及县属部门党史资料。

(三)地方志和年鉴编纂科。负责地方志和年鉴编纂工作,每年编纂出版《红河县年鉴》和组织编纂出版《红河县志》及重要专业志,指导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及年鉴编纂工作,审定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及年鉴资料;负责文献古籍征集整理出版工作等。

(四)宣传教育和理论信息科。负责做好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对《党史工作意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宣传教育和理论信息工作,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党史纪念活动;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红河县史志办作为县委的一个直属职能部门,具有资政、教化、存史功能的作用,也是县委、县政府赋予史志部门的重要职责,随着新时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大“两全目标”任务的完成,史志工作尤为重要。

1、全力抓好《中共红河县委执政纪要》编纂工作。

2、扎实推进《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历史(第二卷)》初稿编写工作。

3、扎实抓好《红河县年鉴》撰写工作。

4、深入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5、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史志队伍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57,464.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7,464.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是2019年2月新组建的单位,所以无法和上年度相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85,143.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143.01元,占总支出的92.72%;项目支出1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是2019年2月新组建的单位,所以无法和上年度相比)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5,143.01元。2019年单位预算收入90.54万元、决算收入17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21万元,预算支出90.54万元、决算支出149.18万元,增减变动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2017年2018年印刷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11%。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增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000.00元。(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是2019年2月新组建的单位,所以无法和上年度相比)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143.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1,76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11%。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11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0%。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90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7,100.00元,完成预算的,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00.00元,完成预算的3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坚持履行节约的原则。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10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100.00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履职职能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1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史志业务交流、脱贫攻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728.8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比去年增加242923.44元,增长427.64%,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与党史研究室合并为一个预算单位,职能及人员的合并导致办公费、水电费等相关支了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14,363.07元,其中,流动资产75,421.90元,固定资产38,94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363,07

75,421.90

 

 

 

 

38,941.1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8.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301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表20200911054230142.xls